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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三次入室盗窃 还留纸条威胁 “报警必血偿”
日期:[2019-04-20]  版次:[A09]   版名:[世相]   字体:【

广州增城警方侦获此案,抓获一名入室盗窃嫌疑人

新快报讯 记者彭程 通讯员谢文任 张毅涛报道 家住顶楼,门窗完好却遭窃;盗贼多次进入,还留下“报警必血偿”的字条恐吓事主。近日,广州增城警方经过近3个月的不懈追击,侦破了这起入室盗窃案。在案件中,嫌疑人是事主的邻居,而且还三次入屋盗窃。

楼高20多层 小偷从“天”而降

2018年12月28日,增城区公安分局永新派出所辖区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事主家住某小区顶层楼房,家中现金以及保险柜内贵重首饰被盗走,被盗物品总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盗贼作案时在主卧室的床头柜留下字条,字条上写着“本人只为财,如若报警,必血偿”。

案发后,增城警方立即指令刑警大队会同永新派出所组成专案组,对案件开展侦破工作。经过侦查,民警发现案发房屋门窗完好,事主已多日没在家中。

专案组民警分析,案发小区楼房有20多层高,要从楼房外立面爬上去被盗房间基本没可能。通过实地走访和现场勘查,专案组民警发现,嫌疑人是从顶层天台利用绳子进入事主家中实施盗窃的。

专案组民警详细梳理案件细节,发现嫌疑人不止一次进出该房屋。民警经反复研究分析,初步判断嫌疑人事前可能进行踩点,于是对案发地及周边区域重新细致摸查。很快,专案组民警有了重大发现:被盗楼房顶层天台与邻幢楼房的顶层天台是连通的。民警对案发现场位置进行分析,判断嫌疑人从另一幢楼房顶层天台步行到案发地顶层天台,再攀爬至事主屋内进行盗窃。

三次行窃 竟将保险柜搬走

经过对案发楼层隔壁幢住户的排查甄别,专案组民警发现一名男子陈某(21岁)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立即对嫌疑人陈某进行全方位的侦查。2019年3月19日,专案组民警在佛山市顺德区将嫌疑人陈某抓获。

据嫌疑人陈某交代,他住在该小区,有一次上顶楼天台晾晒被褥,发现隔壁楼顶楼的那一户阳台与天台间没有护栏隔开,可以轻而易举从天台攀爬到该住户阳台。他于2018年12月三次进出该户房屋,盗窃屋内现金、黄金首饰等财物,并将保险柜搬走,以暴力破锁的方式盗取柜内财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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