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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100% 广东空气和水质挺好的
日期:[2019-06-05]  版次:[A08]   版名:[城事]   字体:【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让我们继续携手,保护心中的绿水青山,共同守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 新华社发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昨日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2019年1-4月及2018年广东省环境质量状况。

新快报记者获悉,今年1-4月,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平稳。城市空气质量良好,全省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7.0%,六项污染物评价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结合今年气候条件,经专家测算全省有望实现空气质量连续五年达标。同时,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江河水质同比有所好转,部分重污染河流水质改善明显。

■新快报记者 唐星 通讯员 粤环宣

2019年1-4月,全省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7.0%,轻度污染占3.0%,无中度及以上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其作为每日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35.6%,其次为O3和NO2,占比分别为32.9%和19.8%。

与去年同期相比,PM2.5等六项指标均下降。PM2.5超标城市数量由11个减少至1个,NO2超标城市数量由4个减少至2个。

综合指数排名第一为汕尾,湛江和茂名并列第二。21城市综合指数同比都改善,韶关、清远综合指数变化率超过25%,改善幅度最大。

今年1-4月全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PM2.5平均浓度大幅下降,改善的主要的原因是什么?对此,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省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物减排措施,有效遏制了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另一方面得益于气象条件有利,1-4月降水量同比上升125%,降水日数偏多45.2%,有利于颗粒物沉降及清除;日照时数减少27%,不利于近地面臭氧浓度生成。总体来说,在有利的气象条件下,各级政府的污染物减排措施得当促使了今年空气质量的改善。

今年1-4月,全省78个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2019年第一季度,8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168个省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75.6%,同比上升4.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7.7%,同比下降6.6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和耗氧污染物。

21个地级以上市中,珠海、韶关、河源、梅州、中山、江门、肇庆、云浮8个市年度水质目标达标。按断面年度目标评价,全省32个断面未达标。

北江、西江、东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韩江、鉴江、南渡河、珠三角河网区的主要干流水道等92个江段和新丰江水库等5个主要湖库水质优良;石井河、茅洲河、龙岗河、淡水河、练江揭阳段、练江汕头段等13个江段水质属重度污染。

全省城市空气质量 已连续四年达国标

2018年全省及珠三角地区城市空气质量连续四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获得生态环境部的充分肯定。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结合今年气候条件,经专家测算全省有望实现空气质量连续五年达标。

据悉,2018年全省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88.9%,轻度污染占9.5%,中度污染占1.4%,重度污染占0.2%,无严重污染。首要污染物为O3,占比为59.6%,其次为PM2.5和NO2,占比分别21.5%和10.6%。与2017年同期相比,除O3上升0.7%外,PM2.5、PM10、NO2、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五项指标均下降,降幅为3.4%—9.1%。

省生态环境厅表示,近年来臭氧浓度虽然达标但近两年来升高趋势明显,全省和珠三角今年存在臭氧超标的风险。主要原因一是臭氧前体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量仍较大,臭氧的生成潜势大。此外,广东机动车保有量持续上升,NOX排放量大;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来源多,排放总量大,管控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全球和区域臭氧浓度背景值持续上升,进一步抬高了臭氧浓度。

臭氧生成机理复杂,生态环境厅已经会同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团队加强对臭氧生成机理的研究,同时制定各区域NOX和VOCs协同管控的措施,开展臭氧“削峰”行动,建立精细化的管理机制,控制臭氧上升趋势。

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 状况均达“优”“良”

2018年,78个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7.4%,8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省168个省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78.6%,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2.5%。与上年相比,可比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下降1.8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上升2.4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耗氧有机物。

同时,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生态环境状况均属于“优”“良”级别,其中阳江等13市为“优”,占61.9%;广州等8市的生态环境状况为“良”,占38.1%。

全省125个县级评价单元中,76个为“优”占60.8%;42个为“良”占33.6%;7个为“一般”占5.6%。合计优、良级别的县(区)占评价单元总数的94.4%,面积占全省陆域面积的99.6%。

此外,广东省控排企业的主要产品碳强度进一步下降,火力发电、粗钢生产、水泥熟料制备、原油加工、纸制品制造、航空运输等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4.9%、2.2%、1.8%、1.4%、1.4%、1.6%,呈现出企业单位产品碳强度全面持续下降的良好态势。

发生赤潮事件7次 均为无毒无害类型

2018年海洋生态状况基本稳定,近岸海域水质符合第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比例约为79.3%。劣四类为11.7%,主要分布在珠江口、汕头港、湛江港等局部海域,超标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主要来源于江河径流等点源输入和农业面源输入。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本身是无毒无害物质,且为生物生长的必需营养物质,一定浓度的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是维系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的基础条件。但如果局部海域累积的浓度过高或氮磷比例失调,也会带来海水富营养化、生态系统失衡的风险。

2018年全省重点海水浴场水质状况优良,健康指数均为优良。海面漂浮垃圾主要为泡沫和塑料类;海滩垃圾、海底垃圾也以塑料类居多。珠江口和大亚湾海洋生态系统均呈亚健康状态,全省近岸海域共发现赤潮事件7次,均未造成重大损失。

据悉,赤潮一般是指海洋中某些浮游生物、原生动物或细菌等在一定环境条件下暴发性增殖或聚集达到某一水平,引起水色变化或对其它海洋生物产生危害作用的一种异常自然生态现象。 赤潮主要分为无毒无害、无毒有害、对鱼贝有毒有害和对人有毒有害四类。

省生态环境厅表示,近年来广东省近岸海域赤潮发生次数和累计面积总体保持稳定,由于处置及时,均未造成人员中毒事件和重大经济损失。去年发生的7次赤潮均为无毒无害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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