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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把整治“大洋怪重”地名办成为民服务的好事
日期:[2019-06-22]  版次:[A03]   版名:[重点]   字体:【

新华时评

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是一件好事,地名作为社会基本公共信息,是国家和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以来,各地按照要求清理了一大批不规范地名,但一些地区仍然存在一些“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割断了地名文脉,损害了民族文化,妨碍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也屡屡受到社会公众诟病。为此,民政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2018年12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对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按照六部门部署,这次清理整治工作主要是针对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违反《地名管理条例》和《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地名命名原则,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规范地名。此外,各地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一些地名实际使用中与登记备案的名称不符,自然也在清理整治范围内。

六部门还提出了清理整治工作要坚持的一些原则,比如要审慎稳妥、依法实施,以人为本、便民利民,体现特色、传承文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等,而一些地方在推进这项工作过程中出现偏差,受到质疑,与其在某些方面把握不当有关。

怎么才能把这项传承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为民服务的好事办妥、办顺利?首先是要“准”,即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原则标准组织实施,防止随意扩大清理整治范围,也不能简单搞“一刀切”,同时还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充分进行专家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审慎提出清理整治清单,严格按程序推进实施。

其次是要“细”,避免工作简单化。对地名更改可能伴随出现的问题,如更改户籍、不动产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等证照信息等,个别地方没有清晰的方案,或者有了方案但没有提前向社会广泛告知和说明,就可能出现“信息不对称”,引发公众情绪焦虑。事实上,这些细节在六部门通知中皆有相应部署安排,各地推进这项工作时要把工作做细做实,最大程度获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不能仅通过一纸通知、一份清单、一张禁令就简单完成任务,各地各部门唯有把工作做到细处、把困难想在前面,才能真正把为民服务的大事办成群众满意的好事。

当然,规范地名工作也要从源头寻求解决办法,及时发现地名管理中存在的体制机制甚至制度设计问题,不断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避免“大、洋、怪、重”或其他形式的不规范地名再度抬头。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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