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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Levi's” 品牌服装
日期:[2019-07-25]  版次:[A12]   版名:[世相]   字体:【

佛山一公司被判赔8万元

新快报讯 记者胡珊霞 通讯员罗倩琳报道 利惠公司名下的“Levi's”品牌创立至今已有超过150年历史,在国内外均拥有较高知名度。7月24日,新快报记者从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获悉,佛山市顺德区某服装公司擅自销售假冒“Levi's”品牌牛仔裤,利惠公司向禅城法院提起诉讼,禅城法院最终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判决该服装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欧某赔偿利惠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80000元。

利惠公司在庭审中表示,该公司通过调查,发现涉案的服装公司存在销售侵犯利惠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牛仔裤行为。2017年4月14日,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被告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查明该服装公司自2017年4月起擅自加工带有侵权商标的牛仔裤,每条牛仔裤中有多达18个侵权商标。经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公司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利惠公司请求法院判决该服装公司以及欧某立即销毁带有利惠公司商标的全部侵权商品库存,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律师费5000元,以及调查取证及差旅费费用等合理开支共计1万元。

庭审中,佛山某服装公司以及法定代表人欧某未到庭答辩,亦未提供证据材料。

禅城法院经审理查明,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现场照片及行政处罚决定中查明的相关事实,涉案服装公司生产案涉侵权商品的行为侵犯利惠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该院综合考虑案中利惠公司注册商标的知名度、服装公司的主观过错、侵权行为的性质、影响范围以及利惠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以及律师费等因素,酌定服装公司赔偿利惠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80000元。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佛山市某服装公司赔偿利惠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80000元,欧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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