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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征兵工作8月1日正式启动
日期:[2019-07-25]  版次:[A10]   版名:[时政]   字体:【

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优先批准入伍

新快报讯 记者吴晓娴 通讯员林坤晖报道 7月24日下午,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广东省召开了全省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总结了2018年广东省征兵工作情况,并对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今年全省义务兵征集人数与往年基本持平,全省大学生征集指导比例为60%,大学毕业生征集指导比例为12%。

全省征兵工作从8月1日开始,9月30日结束。在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大学生征集的时间可适当提前。9月10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会议强调,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毕业生和大学新生征集工作,提高大学毕业生征集比例,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省会城市和高校集中地区全部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其他地区减少并逐步取消初中生的征集。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和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

征集年龄方面,男青年为2019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2019年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9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9月1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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