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近日,东莞市发改局发布了《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拟订了公办幼儿园的调价方案,其中,省一级从800元/人·月调整为950元/人·月;市一级从700元/人·月调整为850元/人·月;未评级从600元/人·月调整为750元/人·月。
目前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如果你有意见,可于8月2日前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等方式反馈到市发改局。
市发改局成本监审机构对东莞市机关幼儿园等23所幼儿园2018年度幼儿教育定价成本进行监审,其中省一级幼儿园5家,市一级幼儿园13家,未评级幼儿园5家。从调查结果来看,不同类型幼儿园的生均成本有显著差距,基本都在年生均成本7500元以上,多数在10000元以上。
经核定,2018年度幼儿教育培养平均成本如下(1学年按10个月计算):省一级幼儿园为1966元/人·月,市一级幼儿园为1091元/人·月,未评级幼儿园为741元/人·月。现行各个等级保教费标准均低于监审的平均成本。据对全市921所民办幼儿园收费情况的统计结果显示,目前,800元以下有216所,约占23.4%;800~1000元有328所,约占35.6%;1000~2000元有272所,约占29.5%;2000元以上有105所,约占11.4%。
此外,预计未来三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呈上升趋势,每年平均增长2.5%左右,幼儿园支出将加大。综合上述因素,按有关程序拟订调价方案。(田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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