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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约就业可全额赔付学费? 培训机构引入“保险”不过是场“噱头营销”
日期:[2019-08-02]  版次:[A17]   版名:[财眼]   字体:【


暑假是各类培训班招生的旺季,为了吸引眼球招揽顾客,记者发现,广州不少教育培训机构推出“新花样”——教育培训险,打出“未如约就业全额赔付学费”、考不过“退学费”的广告标语。然而,这个在保险业内都鲜为人知的小众险种,并非培训机构学员的刚需,新快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培训机构引入保险更多只是为了找个“噱头”借势营销,对消费者来说,实际保障比较“虚无”。有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对待培训搭保险的产品应谨慎购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新快报记者 刘威魁 文/图

■实习生 李杨琳 张惠娟 吴佳娴

险企人员都不知道的“教育培训险”

近日,新快报走访了广州多家教育培训机构发现,为招揽生源,宣传可谓是花样百出,除了惯用的“明星教师”“经典课程”等标语,一些宣传页面上出现了“教育培训险”这样的“新花样”,打出“未如约就业全额赔付学费”、考不过“退学费”等宣传语。

据记者了解,“教育培训险”多为保险公司与培训机构的签约产品,通常是消费者在教育机构选择了培训项目后,再额外添加一份保单。培训结束后,如果未能满足签约时安排就业等条件,并满足保险理赔条件,消费者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获取赔偿金。

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在中公教育优就业五山校区进行咨询时,一名姓陈的客户经理向记者推荐了相关课程,并表示机构会为学员免费赠送人保财险的“个人培训损失险”,保险费为每人260元,保险金额为18000元,若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成功就业,可申请保险理赔。在火星时代教育科韵路分店,记者也被推荐了一款人保财险的“个人培训损失险”,保险金额同样是18000元,由机构免费赠送。

在达内教育侨光路分店内,机构人员向记者推荐的产品搭售的是平安财险的“平安就业教育培训保障险”,需学员自愿购买,保险费为每人240元。新快报记者留意到,达内教育将该保险产品的广告放置于官网头图。

值得一提的是,当记者走访平安财险、人保财险等多家保险公司门店时,工作人员均回复记者称,店内没有“教育就业培训险”这类产品。记者随后致电平安财险、人保财险等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平安财险表示,广东分公司没有这类产品,可能是其它分公司的产品。人保财险有关负责人则表示,该公司在广州范围内没有开办过“个人培训损失险”这类险种。记者还了解到,教育培训险相对小众,在保险业内也鲜为人知,目前仅限教育培训机构购买,不针对个人出售。

基本用不上,至今未有承保案例

新快报记者细读各家培训机构搭售的保险条款发现,教育培训险不仅对投保学员设有诸多准入条件,理赔方面也有诸多限制,对消费者而言,购买其意义不大。

中公教育优就业提供的“个人培训损失险”规定,参保对象必须为机构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学员;而火星时代教育推荐的产品则对年龄有一定的限制,要求参保对象为机构内18-35周岁的全日制学员。

而在理赔方面,限制就更多了,而且如何界定是否达到赔付标准,也面临较大的人为因素干预,理赔的关键环节大多把控在机构手中。“未就业的评判标准由第三方保险公司裁定,但在核赔时,学员的理赔资格审查及结业考核均交由教育机构单方面裁定。”中公优就业广东分校陈经理如是说到。火星时代教育方面也对记者表示,若是要理赔要满足很多条件,比如机构会对学员进行考勤,只有同时满足“考勤分数80分以上”“结业成绩60分以上”两个条件的同学才有申请理赔的资格。

“学生基本上用不到保险,推行教育培训险以来,没有发生承保案例。”达内教育一位自称陈老师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培训班老师的业绩与学员就业有关,过高的理赔率会影响班主任的声誉。

新快报记者还注意到,不少机构无法提供保单供学员查询,能否真实出单,也是教育培训险推广过程中的焦点。中公教育优就业表示,其教育培训保险是机构与险企的独家合作,只能由机构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无法为学员提供个人保单,学员也无法自行查询投保情况。在中公教育优就业与学员签约的促进就业协议中,也未提及“就业保险”的存在,也无相关条例。

新一站保险网总经理国婷丽就曾指出,只有真实出单才能称之为保险,否则只能用产品服务来定义。查不到保单,也不能和就业挂钩,如此“佛系”的教育培训险,购买意义相当“虚无”。

培训机构“借”保险公司名气搞“噱头”

据360大数据发布的《2018年教育行业大数据洞察报告》统计显示,2017年职业教育需求占近56%,其中技能培训需求量较大。随着关注度的提高,教育培训保障的合规性也成为关注点。

“有市场需求就有供给,(教育培训险)对培训机构来说是‘噱头’,对保险公司而言是产品。”凤凰财经研究院院长刘杉向新快报记者表示,机构推出教育培训险有“噱头营销”之嫌。

新快报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教育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更多是借势营销,宣传自身机构就业率。“平安保险这类大型险企人尽皆知。”达内科技广州总公司反馈部经理杨女士告诉记者,教育培训险这类签约产品,最早起源于2017年,有部分原因是想利用平安保险的名气,来打造达内教育的业内知名度。

“每年都有十几万人次的学生在我们这里学习技能,参保人数自然也不会少,保险公司也可以持续获得稳定的客源。”对于保险公司和培训机构合作的原因,达内教育方面坦然,保险公司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客源;达内教育的工作人员更是以此来宣传机构的就业率,宣称自己的就业率经得起考验,否则保险公司肯定不会与之合作。

平安财险方面向新快报记者表示,北京分公司与该培训机构只是三年前有过保险合作,现在早已不合作了。该保险产品与平安财险没有任何合作关系。如果后续该教育培训机构仍旧以平安财险名义销售保险产品,收取保费,平安财险方面将会进行追责。

律师说法

商家不宜把保险当作 增信工具过度宣传

原保监会曾发布保险消费者权益提示,保险风险是指尚未发生的,能使保险对象遭受损害的危险或事故,具有客观性、可能性和偶然性,但不受人为因素影响。还特别强调,保险的核心功能是保障,创新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坚决反对打着产品创新的幌子,误导消费者对保险的认识。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锦阳认为,就业保障险种属于产品责任险范畴,是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新保险形式,但其风险评定的责任方、保单隐藏的各种“隐形条款”,还有其可供赔偿的范围等等,都存在着定义模糊、未有监管条例参照等问题。培训机构引入保险产品服务,将教育培训险作为“噱头”来营销,往往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就业保障险”只是投保人转移经营风险的工具,商家不宜把保险当作增信工具过度宣传。

肖锦阳律师提醒,消费者购买保险时首先应当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如有疑问,应通过官方渠道向相关保险机构咨询或向监管部门反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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