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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转让价每股不低于44.17元
日期:[2019-08-14]  版次:[A22]   版名:[财眼]   字体:【

受让方公开征集将于9月2日截止

新快报讯 记者陈学东 实习生张苗报道 从今年3月底就开始的格力混改再进一程。格力电器(000651)8月12日晚间公告,珠海市国资委已经同意格力集团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格力电器9.02亿股,占格力电器总股本的15%,价格因年度分红调整后,为不低于44.17元/股。若本次转让成功实施,意味着格力电器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据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国有股东公开征集转让方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交易日。《办法》对交易价格提出两种计算方式:一是以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计价;二是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计价。

《办法》明确,转让价格不得低于上述两种计价方式中的较高者。公开数据显示,2018年格力电器每股净资产值为15.18元。格力电器4月8日前的30个交易日平均价格为45.67元/股。公开征集方案称,2019年8月6日,格力电器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故本次股转价格调整为不低于44.17元/股。

根据格力电器公布的公开征集方案,提交受让申请前,申请方必须将63亿元人民币的保证金打入其账户。根据格力公布的转让条件,受让方不能只购买部分股份,需要买入上述15%的全部股份。如果是两个法律主体组成的联合体共同作为意向受让方,每一个主体购买比例不能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以此计算,每家至少需要支付约133亿元。

此举意在保持格力电器股权的稳定性,格力的股份原本就相对分散,如果允许三家以上公司或机构作为受让方,将让股权更加分散。目前,格力集团持有18.22%的股份,是控股大股东,转让之后还剩下3.22%的股份。也就是说,交易之后格力集团实控人将会易主。

公告显示本次受让方的公开征集将于9月2日截止,是否能招收中意的“接盘方”仍是一个未知数。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在此前的博鳌亚洲论坛分论坛上表示:“我更愿意把当下国企混改这个工作,看成怎么样推动国企市场化。在市场化的过程中,无论企业背景怎么样,都能为国家的发展建设起到积极向上的作用,那国企混改就有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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