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妥善处理“过期药” 监管当在“有效期”
日期:[2019-08-14]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斯涵涵

近段时间,不少城市试点推行垃圾分类投放,垃圾分类日渐细化,但仍未实现全面覆盖。这几天,一些居民就发出了疑问:“过期药”属于什么垃圾?该如何处理?记者近期探访北京多个小区了解到,家庭过期药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由于一些社区未设置有害垃圾桶、过期药品回收箱分布不均、居民不了解正规的回收渠道等原因,很多居民将过期药随意丢弃,形成污染隐患。(《新京报》)

点评:妥善处理“过期药”,监管当在“有效期”。在大力倡导绿色环保的时代背景下,妥善处理过期药品利国利民,也考验政府部门的环保意识及管理水平。相关部门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尽早制定“国家废弃药品回收处理计划”,建立过期药物回收机制,鼓励、指导每个家庭参与到当地危险废物回收项目中来,处理好过期药品。而广大居民也应改变“囤药”的习惯,谨慎用药,减少盲目买药囤药,这样既能减少买药支出,又在源头上为环境保护出一份力,何乐而不为呢?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