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刘心宇报道 8月16日,横琴新区管委会对外公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增列有关旅游产业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旅游业纳入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在横琴新区内的旅游企业将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横琴成为继福建平潭之后,国内旅游业税收优惠政策获批的第二个新区,至此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已增至6大类80条。
今年3月21日,国务院批复《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方案》,明确提出,研究在《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增列有关旅游产业。《通知》正式印发对落实《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方案》提供有力的财税政策支撑。
与平潭相比,横琴新区旅游业优惠目录增加了“展览馆和博物馆的经营”“影视音乐节的经营”“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信息网站、旅游移动应用的经营”等内容,使优惠目录更加契合横琴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实际,将对促进横琴新区休闲旅游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助力澳门“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建设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据悉,目前横琴新区正在加紧制定旅游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适用指引,对旅游业目录做进一步细化和解读,明确优惠政策执行口径,增强政策操作性,促进政策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