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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推出互联网司法信用报告 划分5个信用等级
日期:[2019-08-30]  版次:[A08]   版名:[时政]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刘文添报道 昨日上午,广州互联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推出全国首个互联网司法信用报告制度,将司法信用分为绿、蓝、黄、红、黑等五个等级,并同时发布了《广州互联网法院关于建立互联网司法信用报告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

用5种颜色划分信用等级

一些企业和个人不诚信现象近年来蔓延至互联网司法领域,滥用诉讼、虚假诉讼、拒不执行等现象时有发生。为了鼓励在互联网空间遵法守信,惩治违法失信行为,广州互联网法院建立互联网司法信用报告制度。广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侯向磊介绍说,司法信用报告创设了绿、蓝、黄、红、黑“五色信用”评价体系,选取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36种行为作为司法信用等级的评定要素,形成司法信用报告。

在司法信用报告制作后,广州互联网法院会将报告存储于“网通法链”智慧信用生态系统,建立互联网司法信用档案,供相关机构和个人查询;通过网络媒体、该院官方网站和“E链智执”执行工作平台等途径发布司法信用报告。

广州互联网法院执行局局长赖俊斌介绍,对总体评级为黄色、红色或者黑色等级的当事人,会作为在个案执行中对应采取限制消费、网络曝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执行措施的重要参考,强化对被执行人在互联网金融、移动电子支付、网络购物、网络服务等方面的限制与惩戒,并定期向市场监管、金融及征信机构等部门推送该当事人相关失信评价信息,以进一步压缩失信当事人的网络活动空间。

已制作司法信用报告48份

与此同时,广州互联网法院还规定当事人事后自觉悔改、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可以自收到司法信用报告之日起5日内,向广州互联网法院提出信用变更申请。对申请理由成立的,法院可酌情调高其司法信用报告的总体评级。

记者留意到,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不得对其制作司法信用报告。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的司法信用评级为黄色、红色、黑色等级的,法院将把相关司法信用评价信息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的司法信用评级为黄色、红色、黑色等级的,法院将把相关司法信用评价信息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据悉,该制度自今年7月份试行以来,广州互联网法院已累计制作司法信用报告4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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