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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例微信二维码勒索病毒案宣判 “95后”黑客获刑6年6个月
日期:[2019-09-06]  版次:[G06]   版名:[新东莞]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杨英杰 通讯员管萱萱报道 2018年12月,国内首现微信二维码支付赎金的勒索病毒案件,2万多台电脑被感染。根据“净网”专项行动统一部署,数日后,东莞网警破获该案,病毒研发者“95后”罗某被抓获。2019年6月11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罗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9月3日,法院判处罗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

2018年12月初,一种新型勒索病毒在国内爆发。多名用户称,其电脑感染了一款需要使用手机扫描微信支付二维码支付110元赎金的病毒。相关部门表示,这是国内首次出现要求使用微信支付的勒索病毒。之后,国家互联网安全应急中心对该病毒发布通报,该病毒采用“供应链感染”方式进行传播,通过论坛传播植入病毒的“易语言”编程软件,进而植入各开发者开发的软件,传播勒索病毒;同时,该病毒还窃取用户的账号密码,包括淘宝、天猫、支付宝、QQ等。2018年12月5日凌晨,东莞网警在省公安厅网警总队的统筹指挥下,抓获病毒研发制作者罗某,缴获木马程序和作案工具一批。随后,中央电视台1套节目、2套节目、4套节目、13套节目等央媒、省市媒体对此专门报道。

法庭上,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罗某2018年1月开始在东莞市东坑镇一间出租屋研发“cheat”木马病毒,预谋盗取他人支付宝等网络账号和密码,从而盗窃他人钱财。2018年11月,他租用河南郑州一家网络公司的服务器,将病毒植入一个软件模块,在一个论坛发布,病毒会对下载该软件的计算机进行感染。该病毒运行后,对计算机的文件进行加密,并弹出附有微信收款二维码的勒索窗口。罗某以解密为由,向每台感染病毒的计算机用户敲诈勒索110元,共收款37笔,其中一笔30元,非法所得3990元。

经司法鉴定,该病毒程序会对用户主机中存储的数据进行加密,为未授权修改、干扰,故为破坏性程序;该病毒具有通过监控用户键鼠操作来获取用户网络账号、密码信息的功能;该病毒感染电脑主机数量为27939台,记录键盘鼠标操作记录有21546条。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罗某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应当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其刑事责任。9月3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罗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

接下来,东莞网警将继续按照“净网2019”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主动深挖网络违法犯罪信息,精心经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客攻击等团伙案、系列案,深挖上下游犯罪,着力营造持续打击涉网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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