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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违约不迁出户口 买家获赔违约金8.61万
日期:[2019-09-06]  版次:[A06]   版名:[民生]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云法宣报道 买房落户是不少人购房的目的之一,可是合同约定了迁户口期限,但卖家迟迟不肯迁出户口怎么办?9月5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则案件,因逾期迁出户口,卖家被判支付违约金86100元。

称因离婚无法迁出前妻户口

小朱和倩倩(均为化名)是两夫妻,一直想在广州买房,跟着中介不知看了多少房子,终于相中了广州白云区的一处房产。

2017年12月9日,小朱、倩倩和卖家李某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因李某及其家属户口未迁出,双方约定李某应在2018年5月31日前迁出。

2018年4月12日,小朱、倩倩将房款全额付清,房屋也过户至两人名下,依合同约定,李某应于2018年7月11日前交付房屋。

但到期后,李某迟迟未进行房屋交接,更未将户口迁出。多次协商未果,小朱和倩倩一气之下,2018年8月9日将李某起诉至白云法院,要求李某迁出户口交付房屋,并支付违约金。

被起诉后,李某声称,可在9月30日交付房屋,10月20日前可迁出李某及其小孩的户口,但因李某与麦某已经离婚,故无法将麦某户口迁出。

卖家被判违约

诉讼期间,双方于2018年9月30日办理涉案房屋的交接手续,李某也于当天将户口迁出。

李某提出,离婚后他无法说服前妻迁出户口,小朱和倩倩并未因户口问题遭受任何实际经济损失,对方主张的违约金偏高,应予以调整。

离婚就可以作为逾期迁出户口的理由吗?经审理,白云法院认为,小朱、倩倩与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恪守履行。

合同明确约定李某应于2018年5月31日前迁出户口,经小朱、倩倩催促及提起诉讼,李某才于2018年9月30日迁出户口,已构成违约。合同还约定了逾期迁出户口违约金的标准,即每日按总楼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为此,白云法院作出判决,李某向小朱、倩倩支付逾期迁出户口的违约金86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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