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乘客不系安全带 司机不应再“背锅”
日期:[2019-09-06]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冯海宁

据羊城晚报报道,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近日表决通过,并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修改决定,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以两百元罚款。

乘客拒系安全带司机“背锅”,这种现象已被争论了多年,至今仍然存在于一些地方。2016年,深圳在“不系安全带”专项整治行动中规定,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司机也将受到处罚。对此有不少质疑,如处罚司机没有法律依据、不利于教育违法者本人等。但质疑归质疑,该罚还是罚。

此次深圳修改上述条例后明确,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以两百元罚款。这才是一种责任明确、公平合理的处罚,因为乘客拒系安全带的责任在乘客,司机不应该“背锅”,乘客与司机的责任就应该是“桥归桥、路归路”。

此次修改决定,首先维护了广大司机的权益。的哥、网约车司机等司机人群,今后就不用再因乘客拒系安全带而受罚了。其次,有利于提高广大乘客的“安全带意识”。因为乘客一旦拒系安全带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再者,有利于减少交通事故损失,有望降低不系安全带导致的伤亡率。

有数据显示,目前98%的人都不系后座安全带,每年因不规范使用安全带而导致死亡的人数近3万人,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50%。可见,深圳直接处罚拒系安全带的乘客十分必要。当然,营运机动车驾驶人要起到提醒义务,否则对驾驶人并处两百元罚款。“处罚+提醒”更有利于保障乘客安全。

不过,对于乘客拒绝系安全带,仅罚款的作用或许是有限的。因为有的乘客可能存在不会被罚的侥幸心理,在罚款的同时,能否还允许司机拒载值得思考。另外,去年深圳一的哥因好心提醒乘客系安全带反被乘客追着殴打,类似于这种拒系安全带的行为更恶劣,对此还应该增加其他惩罚措施。

除了深圳,全国其他地方存在的类似现象也应该得到纠正。比如今年年初,广州一名乘客在搭乘出租车时,因坐在后排座位没有系安全带,司机被交警处罚200元。要想在全国范围内规范“安全带执法”,国家法律也应当作出明确规定。

笔者以为,从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系数的角度出发,应该借鉴深圳的做法,及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让乘客拒系安全带司机不再“背锅”,成为一种全国性的规范的交通执法规则。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