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申领失业金无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凭证
日期:[2019-11-01]  版次:[A06]   版名:[时政]   字体:【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草案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

新快报讯 记者沈逸云报道 失业人员未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或更加便捷。10月31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草案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草案稿,失业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且统收统支,无须各市上缴调剂金。同时,申领失业保险金有望无须再提供就业失业登记凭证,仅凭本人身份证明或社会保障卡申请即可。

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后统收

草案稿明确,失业保险基金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实行省级统筹。失业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后,基金统收统支,无须各市上缴调剂金。

而对于失业保险的缴费规定,此次并没有修改,即用人单位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的缴费工资之和为基数,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失业保险金标准,草案稿则根据此前国家的文件进行了调整,即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最低工资标准的80%调高到90%。

领取人无须按月到经办场所签到

草案稿对失业保险的经办规定亦作了调整。其中明确,办理失业登记的机构除了原有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外,还拟新增社保经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都应受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一并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发放。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稿明确,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当向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或社会保障卡。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应当办结转移手续后再提出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在办理失业登记的同时接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

换言之,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原本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就业失业登记凭证,草案稿则提出不再提供就业失业登记凭证,凭本人身份证明或社会保障卡申请即可。

此外,草案稿还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须按月到经办场所签到。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