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拍卖需完善,广州市政协委员建议——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报道 为了解决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经过近三年的实践,目前的网络司法拍卖还有哪些地方需要完善?近日,广州市政协委员方颂提出《关于优化网络司法拍卖、提高效率的提案》,建议起拍价按评估价或市价的70%确定。
《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起拍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起拍价不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
根据此条规定,广州市政协委员方颂建议,起拍价直接按评估价或市价的70%确定。
对此提案,广州中院于日前答复称,在具体案件的办理中,绝大多数案件均直接以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作为起拍价,对于少数申请执行人提出意见等特殊情况,将由合议庭最终评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