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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持珠海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参加社保
日期:[2020-01-01]  版次:[A11]   版名:[时政]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严诗琪报道 新快报记者昨日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2020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珠海市参加社会保险。

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澳门回归以来,珠澳两地在经济、社会、民生、文化等领域的交流更为密切。目前,在珠海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4074人,按月领取养老金1106人。2019年11月29日,国家出台《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从2020年1月1日起,持有该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就业人员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

据了解,港澳台居民参保办理方式简单、便捷,经办服务延伸至各村(居)委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持本人居住证原件到各社保经办机构或者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到税务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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