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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免票仅以“限高” 为基点已不合时宜
日期:[2020-01-01]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吴学安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意见》规定,除9座及以下客车外,每一成人旅客可携带1名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需单独占用座位或者超过1名时超过的人数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中国新闻网)

点评:长期以来,我国儿童免票标准设置不合理,是很多人的普遍感觉。但铁路、公交、公园景点等行业对于将儿童免票改为以年龄为标准这一倡议的看法却并不一致,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阻力,不仅给实际执行人为制造了困难,也难以让广大儿童享受到真正的实惠。从目前的情况看,无论是借鉴国际标准,还是沿用国内的惯用做法,以身高作为界定儿童票的做法,都已不合时宜。然而,单纯依靠营运方的自觉很难得到彻底改变,这需要主管部门基于保护未成年人权利和实现公平原则的高度,从顶层设计入手,明确儿童年龄划分标准、完善儿童年龄证明的物件、全面启用身份识别等措施,才能让儿童票从限高转变成限龄的愿景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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