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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怎么办? 民建广东省委会建议推广政府购买服务
日期:[2020-01-12]  版次:[A02]   版名:[头条]   字体:【
■在梅州市丰顺县汤西镇新岭村新建的卫生站里,驻站医生正为老人家量血压。在今年两会上,农村养老服务问题成为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  新快报记者 王飞/摄

农业农村发展问题引起民主党派关注,相关建议聚焦养老、污水处理、水利工程等领域

广东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于1月12日开幕。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在今年省政协会议上,农业农村发展问题将是一些民主党派关注的焦点之一。记者通过梳理了解到,在农村发展问题上,这些民主党派在调研后,从农村养老、农村污水处理、农村水利工程等不同角度上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在农村养老问题上,民建广东省委会认为农村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建议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成为市场主体。

■新快报记者 何生廷

关键词:农村养老

建议: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成为养老市场主体

在今年两会上,养老服务仍是关注焦点,由于农村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如何建立多层次、多功能、全覆盖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成为必须认真对待和加以解决的问题。

《关于以居家养老服务为核心,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议》是民建广东省委会的集体提案之一。经调研,民建广东省委会发现,当前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面临着多种问题。

首先,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涉及民政局、老龄委、人社局等多个部门,各涉老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致使对农村养老工作统筹能力和指导作用明显削弱,相关服务资源难以实现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

同时,不少地方目前的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局限于提供简单生活照料和安全看护,而农村居家养老的服务对象主要侧重于“生活不能自理、子女不能实施有效照顾、经济困难”的重点困难居家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现实成效与面向全体农村居家老年人的工作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新快报记者从该提案了解到,除此之外,农村养老还存在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设备差、专业队伍差、缺少志愿服务等多种问题。

据介绍,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普遍存在“养老服务人员工作态度不好”“缺乏精神慰藉”“照料人手不足”“养老工作人员偏少”和“养老服务人员年龄偏大”等问题。

为此,民建广东省委会在提案中建议,政府要加大重视力度和资金扶持力度,成立由各级主管领导为组长,财政、民政、人社、卫生等部门为成员的“居家养老服务领导小组”,做好经费预算、综合协调以及指导监管工作。

在服务项目上,积极拓展居家养老服务领域,以基本生活照料为立足点,着力打造生活料理服务、日常家政服务、康复保健服务、心理健康服务四大服务系列。

同时还可以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为本社区政府服务范围外高龄老人提供“低偿服务”,为有经济支付能力和服务需求的老人或社区居民提供“有偿服务”,逐步实现农村养老服务对象由传统“三无”“五保”老人向全体老年人转变。

民建广东省委会建议,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成为市场主体,并适时引入对社会组织的评价机制,以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对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社会服务机构实行政策优惠,如适当减免有关税费、水电燃气暖气按居民用户标准收费、提供贷款优惠等。

关键词:农村污水处理

建议:污水处理设施管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治理乡村脏乱差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广东加大了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支持力度,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驶进了快车道。

截至2019年9月底,河源全市1251个行政村中,有387个行政村建成污水处理设施364座,建成率为30.9%,有208个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动工建设。不过随着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相继竣工运行,一些问题也集中凸显出来。以河源为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后期运营维护中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民进广东省委会提出《关于加强我省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后期运转维护管理的提案》,民进广东省委发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缺乏日常管护制度,日常管护缺乏专职工作人员且不具备维护专业知识,同时还缺乏后期运转维护经费。

在调研后,民进广东省委会在提案中建议,充分考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后期运转管护成本,科学规划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类型、数量、地点等。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允许通过改造废弃的风水塘、水池建设氧化塘进行污水处理,不要为了建设而建设。“应以实际污水处理效果为考核标准,而不是以污水处理设施数量为考核标准”。

在后期管护上,建议出台后期运转管护办法,明确各乡镇政府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责任主体,各行政村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的业主单位,逐步形成镇、村、第三方运维单位共同承担的维护管理体系。

对于管护费用方面,该提案认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应纳入财政预算,配备专项经费,发挥公共财政的扶持和引导作用。

关键词:农村水利工程

建议:财政增补对“五小”水利工程“两费”投入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在今年两会上,农工党广东省委会同样将农业农村发展问题作为关注焦点之一,提出《关于加强农村治涝灌溉保障,助力我省乡村振兴的建议》。

目前,广东已基本完成规划内的城市防洪减灾工程建设,然而,农村防洪灌溉体系仍以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建成的水利工程为基础在运行。大部分工程已到设计使用年限,加上年久失修,存在问题比较严重。

据农工党广东省委会介绍,目前广东农村治涝、灌溉体系中大部分水利工程由于建设年代早、建设标准低,远达不到现有的防洪、排涝和灌溉标准。尤其是小山塘、小水陂、小泵站、小堤围、小灌区等“五小”水利工程和连接水源、田间的干支渠,由于建成后没有进行更新、改造和较好的维护,工程设施损毁、机电设备锈蚀老化带“病”运行,造成农村地区易涝、易旱,部分农田不能耕种。

此外,同样存在人员经费、养护经费等“两费”严重短缺的问题,农村水利工程出现“无钱维修、无钱管理”的状态。

如何管理,怎么管理,谁来管?这是目前农村水利工程面临的问题。

农工党广东省委会在提案中提到,建议由省政府牵头、以地方为实施主体,加快推进更新、改造和重建工作,完成排涝、灌溉渠系的疏通和加强配套工程。省级财政安排专项建设资金,地方负责落实配套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各级政府应重新正视“两费”的重要性,各级财政增补对“五小”水利工程的“两费”投入,有条件的地区鼓励计提不高于2%的建设资金用于“两费”,同时健全“两费”管理机制,管理人员工资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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