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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不动产跨境抵押登记 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购房
日期:[2020-09-04]  版次:[A06]   版名:[时政]   字体:【

广州出台66条金融措施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新快报讯 记者黄闻禹报道 9月2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方案》围绕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和平台建设、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推进穗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六个方面提出了66条具体措施。通过一系列举措,广州将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穗港澳金融合作,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推动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

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落地

《方案》提出,广州要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和平台建设。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落地,加快推动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目前,广州正在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做好交易所落地及交易品种研究储备。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机构在南沙区设立经营机构;推动在南沙区设立港澳保险服务中心,为在内地工作或居住并持有港澳保单的港澳居民提供人身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售后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广州将以绿色金融为抓手,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合作。《方案》提出,广州支持港澳金融机构参与广州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平台,推动广州绿色金融创新经验向粤港澳大湾区复制推广,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相关标准,并逐步向国际标准接轨,进一步吸引国际投资者。

支持银行跨境向港澳项目发放贷款

《方案》提出,支持广州地区银行在宏观审慎框架下,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支持港澳银行在穗分支机构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贷款服务。

同时,支持广州开展不动产跨境抵押登记,试点允许港澳居民将其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购买的自住住宅抵押给港澳银行,便利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购房。

《方案》还提出,完善保险业务跨境收支管理和服务,对包括境内居民因到港澳旅行、留学和商务活动等购买的港澳地区个人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等可兑换的经常项目交易,进一步明确政策指引,指导广州地区银行提供便利的理赔、续保、退保等跨境资金汇兑服务。

鼓励广州创新型企业赴港澳融资

《方案》强调,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港澳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新设内地法人总部、分支和专营机构等方式在广州地区拓展业务。支持境外银行在广州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支持商业银行与外资机构合资在广州发起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等。

《方案》提出,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参与广州创新型企业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广州创新型企业赴港澳融资、上市。支持广州地区证券金融机构开展并购重组和海外业务,积极开发多样化差异化的金融产品、金融工具,创新跨境投融资产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投资银行。

保险方面,《方案》支持在广州设立外资控股的人身险公司。支持在广州设立外资保险集团、再保险机构、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机构在广州设立经营机构。鼓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广州设立专业资产管理子公司。鼓励保险机构基于粤港澳大湾区重疾发生率表以及区域健康医疗经验数据,探索开发粤港澳大湾区专属重疾险产品。

支持推进境外人员境内移动支付试点

《方案》提出,逐步扩大粤港澳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和范围,推动人民币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便利流通和兑换。

在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方面,《方案》强调要加强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稳妥推进大湾区公共交通等领域跨境支付的便利化措施,不断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更专业、更优质、更安全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支持在广州推进境外人员境内移动支付试点。

《方案》还提出,要加强粤港澳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建立金融消费者或投资者保护监管协商合作机制,推动建立健全穗港、穗澳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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