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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9月第三周拟定为全省科普周
日期:[2020-10-31]  版次:[A08]   版名:[民生]   字体:【

广东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新快报讯 记者黄闻禹报道 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推进科技创新强省建设,广东拟通过立法推进。10月30日,《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广东人大网挂出,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为营造科普氛围,征求意见稿明确,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省科普周。

征求意见稿指出,此次立法目的是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推进科技创新强省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机构在科普工作中有自身的社会责任。征求意见稿规定,中小学校和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科学教师,开设科学技术教育课程和开展科创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和支持在校学生开展各类科学探究活动和科技创新实践。有条件的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开展幼儿科学启蒙教育。

普及医疗卫生知识有助于疾病防治。草案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其服务场所设立医疗卫生、健康护理、疾病防治等科普宣传橱窗或者专栏、多媒体终端,并组织开展或者参与各类面向患者和公众的医疗卫生科普活动。鼓励和支持医疗卫生人员积极参与各类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活动,规范开展健康教育服务。

科普场馆是普及科学知识的重要平台,尤其是面向青少年群体的普及。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利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综合性科技馆、校园科技馆、主题科技馆等科普场馆应当发挥科普主阵地作用,常年向公众开放,组织开展各类科普教育活动,并制定对未成年人的优惠或者免费措施。科普教育基地应当常年向公众开放,组织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并制定对未成年人的优惠或者免费措施。

为营造科普氛围,草案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省科普周。县级以上科学技术协会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普周活动方案,确定主要的科普活动计划。相关单位或者组织应当根据活动主题及各自优势开展各类科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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