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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企业接到投诉 7日内应处理
日期:[2020-12-15]  版次:[A08]   版名:[民生]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麦婉诗报道 12月14日,记者从广东省政府网获悉,新修订的《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到,快递用户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可向快递企业投诉,快递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快递用户。

《办法》明确了多项促进快递行业发展的措施。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业类物流园区,快件集散、分拨及分拣场所等基础设施用地纳入本级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等设施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

快递车管理方面,提出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门依法规范快递服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行驶时速、装载质量等作出规定,对快递服务车辆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

快递信息泄露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办法》中提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快递用户信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快递用户信息泄露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用户信息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快递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快递用户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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