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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川两地检察机关千里“云互动”
日期:[2021-04-22]  版次:[A09]   版名:[世相]   字体:【
■近日,西充县检察院向被害人家属张婆婆转交了国家司法救助金。通讯员供图

10日内为被害人家属发放救助金11万元

新快报讯 记者黄嘉丰 通讯员何丽华 刘宇靖报道 “佛山和西充的检察官们,太感谢你们的帮助了!我和两个孙娃儿接下来的生活有着落了!”近日,收到11万元司法救助金的张婆婆眼含泪水连声道谢。实际上,在这声感谢的背后是一场相隔千里的“云互动”。广东省佛山市和四川省西充县两地检察机关携手开展救助,让陷入困境的张婆婆一家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今年春节前,一则爱心救助信息在微信朋友圈接力传递,引起西充县检察院的注意——“家庭困难”“凶手没钱赔偿”等关键词显示,求助人可能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经该院检察官初步了解,求助人张婆婆的儿子曹某,在2017年因纠纷被徐某故意伤害致死。该案经佛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徐某无期徒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的国家司法救助应遵循属地原则,即由办案单位所在地检察院办理。佛山市检察院接到西充县检察院移送的线索后,迅速展开调查核实工作。经查,法院判决徐某赔偿曹某近亲属140余万元,但徐某名下并无可执行财产。被害人曹某的妻子离家多年杳无音讯,家中留下年迈老人和一对年幼的儿女,属当地扶贫对象,经当地帮扶后生活仍然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佛山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多次联系西充县检察院,委托当地检察官到申请人家中进行现场调查、拍照取证。“通过充分沟通、核实研判,我们在10日以内作出了给予被害人家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1万余元的救助决定,同时委托西充县检察院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佛山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

近日,在西充县妇联、被救助人所在乡镇、学校相关负责人现场见证下,西充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向被害人的家属转交了国家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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