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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违法有奖举报继续“重奖”
日期:[2021-06-04]  版次:[G06]   版名:[新东莞]   字体:【

最高奖励20万/案,涉及刑事犯罪追加5万

新快报讯 记者杨英杰报道 2021年,污染防治工作从“集中攻坚”转向“长效监管”。目前,新的《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已进入市政府审定的阶段,近期将正式颁布实施。

新《办法》延续了“重奖”原则,最高奖励20万/案,涉及污染环境刑事犯罪,另外追加奖励最高5万/案。与去年实施的《暂行办法》相比较,新《办法》有着两大亮点:

举报范围进一步扩大。一是将“发黑”工序纳入举报范围,严厉打击非法“发黑”作坊超标排放亚硝酸盐、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涉金属表面处理行业规范经营。奖励额度设定为1万元。二是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纳入举报范围,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机构数据造假,以及排污单位在线监控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整治环境监测行业乱象,确保东莞市各类环境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奖励额度设定为5万元。

举报奖励进一步提高。为扭转《暂行办法》实施期间,部分违法行为举报少,公众参与度不高的局面,新《办法》将通过提高奖励标准,进一步调动“知情人”参与积极性,同时倒逼企业守法经营。一是举报涉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转的行为,奖励额度分别从1万元和2000元提高到5万元和1万元。二是举报涉危废非法处理的行为,奖励额度从1万元提高到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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