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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教育陷阱多 法院支招如何“避坑”
日期:[2021-09-16]  版次:[A15]   版名:[世相]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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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互联网法院去年受理相关案件12件,今年已受理160件

记者9月15日获悉,广州互联网法院近日发布涉在线教育纠纷审理情况,指出部分在线教育机构声称能够帮助年轻人们圆梦,实际上却通过各式套路引诱他们掉入消费陷阱。为此,该院向消费者支招,如何识破在线教育的常见圈套。

■新快报记者 黄嘉丰

通讯员 刘梦薇 许晓琪 文亚欣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中国在线教育用户规模达到3.42亿。当前在线教育行业已形成多样的细分领域,同时,越来越多传统教育企业和教培机构开始拓展线上业务,线上教学和线下授课两种模式已经密不可分。

新快报记者从广州互联网法院了解到,2019年至今年9月,该院共受理“在线教育”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75件。数据显示,该院于2019年受理的“在线教育”案件仅为3件,2020年为12件,然而今年已受理160件。从175个起诉人的年龄段来看,在20-26岁的有108人,占比约六成。报名最多的课程类型为行政管理,其次是工商管理及语言文学。学费金额在5000-10000元之间的超过一半。

在线教育行业蓬勃发展,也存在着泥沙俱下的问题。在175件纠纷案件中,143人开通了学费分期贷,占比81.7%;98人反映报名课程是因接到了电话推销;11人未被审查学历即被推销人员劝说报名本身学历并不能参与的考试培训课程;还有多家被起诉的在线教育机构本身无教学资格,还宣称能帮忙伪造“毕业证”。

套路1

以夸张广告吸引眼球、制造焦虑

某些在线教育机构会通过大量投放广告弹窗、公众号推文、微博广告、搜索广告等方式,运用“与×××大学合作”“新用户仅需××元”“您的4名好友已抢购成功,点我抢报”“机会不多,马上报名”等夸张的宣传话术制造焦虑情绪,渲染紧张气氛,进而引诱消费者报名。

套路2

隐瞒真实办学资质进行虚假宣传

某些在线教育机构会有意对消费者隐瞒真实情况,如没有依法进行审批、登记,授课教师不具备教师资格或达不到相应的教学水平等事实。再利用P图等技术处理方式制造虚假办学资质、教学经验、成功案例等,在各大视频平台、网站、手机APP等进行海量投放,以欺骗消费者报名。

套路3

价格不公开透明、暗含分期贷

除此之外,某些在线教育机构还会利用令人容易产生误解的价格引诱消费者报名,而实际上,相关课程均未以宣传中标示的价格进行过交易。同时,一些机构还会主动推荐消费者通过向第三方借贷平台贷款来负担高价的课程,使得消费者不仅需要承担沉重的还贷责任,甚至可能承担个人征信记录不良的风险。贷款之后会使得消费者陷入与在线教育机构、金融机构的三方关系之中,在维权方面会变得更加复杂,申请退课退费更是难上加难。

套路4

合同隐藏格式条款、霸王条款

一些在线教育机构会在合同或协议中设置格式条款甚或霸王条款,如减轻在线教育机构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等的条款。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往往以折叠隐藏形式出现,机构销售人员一般不会主动提醒消费者查看合同重要条款,使得消费者盲目签订合同,在之后的维权时陷入口说无凭的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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