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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实现“跨省通办”
日期:[2021-11-05]  版次:[A05]   版名:[时政]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麦婉诗 通讯员莫冠婷 陈雪芬报道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民政部门和河南省禹州市民政部门紧密配合,利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为长期居住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的河南省禹州市籍未成年人小丽(化名),办理了“跨省通办”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审批业务。从今年10月起小丽开始领到由禹州市民政部门发放的每月950元的生活保障金。据了解,这是广东首例“跨省通办”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业务。

日前,广东统一使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下称“信息系统”)受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任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都能提出申请,实现“跨省通办”,不再受户籍地限制。

目前,广东有孤儿1.4万余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8万余名,今年1月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得到全面提高。其中,全省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83元,分散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27元,分别比2020年增长了3.5%和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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