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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再对校园开闭时间作硬性规定
日期:[2021-11-24]  版次:[A07]   版名:[时政]   字体:【

《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二审

新快报讯 记者黄闻禹报道 昨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召开,《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下称“草案修改稿”)提请本次常委会二审。

此前,草案一审稿提出,学校校门开放时间早上不得晚于本地普遍上班时间前一个半小时;校门关闭时间不得早于本地普遍下班时间后半小时。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为此规定不妥,市直机关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上下班时间均不统一,难以界定统一上、下班时间。还有意见认为,有些家长确需在校门开放之前将学生送入学校或在校门关闭之后将学生留在学校,实践中有时存在学校拒绝学生入校或留校的情况,将学生置于更复杂的校外环境,与加强学校安全的目标不符。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些意见,并作出相应修改,规定学校应当根据国家、省、市的规定合理确定校门开放、关闭时间,并向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到校或者推迟离校的,学生监护人应当通知学校,学校应当允许学生入校或者留校。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医疗机构也属于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之一,应将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纳入强制报告主体。对此,草案修改稿作了相应规定:学校主管部门、学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学生具有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告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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