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不能简单理解为要征收房地产税
4月25日,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会议在四川成都召开。会上,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宣布,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这意味着经过十年努力,从分散到统一,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建立。
为未来税制改革奠定基础
据悉,我国以民法典为统领,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为核心,以实施细则、操作规范、地方性法规等为配套支撑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基本成型。2013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提出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改革任务。
“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首要的意义就在于落实物权法,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其次,整合散乱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不动产碎片信息,摸清不动产‘家底’,为政策制定和执行提供基础数据,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其最大的意义在于为现代国家公共财政提供基础,这为我国未来税制改革奠定基础。
在他看来,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税制的前提和基础,也是落实物权法“物权法定、公示公信”原则的唯一途径。经过法定程序的登记,不动产拥有者对于不动产事实上拥有了所有权(不管是农村的宅基地,还是城市的商品住宅),也就具备了征收不动产税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基本不动产需求免税的原则,扣除基本需求的免税面积外,所有人拥有的其他不动产,将一律进入征税范畴,并根据不动产的基本情况(坐落、年代、地价、产权形式等),评估房屋的市场价值,按章征税。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购房者比较关心的是,该政策是否是房产税或房地产税开启的信号。“应该说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出发点要更广,不是简单的征税概念。换而言之,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地产税等工作开展会更加顺畅和容易。但不能简单理解为要征收房地产税。”
不动产登记法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王广华说,我国不动产登记从分散到统一,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积极服务和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产权保护更加有力,交易安全更有保障,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权基础更加坚实。
据悉,目前不动产登记法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快报记者 梁茹欣)
【知多D】
我国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近8亿本
自然资源部介绍,目前全国约3000个大厅、4万个窗口、10万人的登记队伍,每天为40万群众和企业提供各类登记服务,10年来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7.9亿多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6亿多份,电子证书证明3.3亿多本;通过推行“跨省通办”“交房即交证”“带押过户”等便民利民举措,实现“一窗、一网、一次”甚至“不见面”办证,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实现5个工作日内办结,较2015年压缩83%。
我国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全国258.18万套建档立卡户安置住房实现“应登尽登”,960万搬迁群众拿到“红本本”,吃下“定心丸”;推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了1100多万套房屋办证问题,惠及2600多万群众;基本完成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登记面积4.13亿亩,登记率达96.2%,释放了国有农垦改革发展活力。
改革十年 实现突破
今年是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的第十个年头。在我国,以土地为基础、以产权为核心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了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制度,各类不动产登记职责分散在多个部门,形成“九龙治水”的工作格局。
2007年,原物权法颁布实施,其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指明了方向、奠定了法律基础。
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同年11月,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决定,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明确由原国土资源部承担,并提出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簿册、统一登记依据和统一信息平台的“四统一”改革任务。自此,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进入了新时代。
2016年,国土资源部官网发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开始全面实施落地。2018年,自然资源部宣布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经过十年努力,我国全面实现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了新的突破。(综合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