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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石岗路地块控规通过
日期:[2024-03-27]  版次:[A07]   版名:[民生]   字体:【

优化后形成前低后高的韵律感天际线

新快报讯 记者陈慕媛报道 近日,《海珠区石岗路地块(AH0509、AH0510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经第四届广州市规划委员会地区规划专业委员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优化过后,地块整体形成“南低北高”的建筑高度控制。

项目地块位于珠江后航道,海珠新活力文商旅融合圈南部,临近广纸片区,区位条件优越。项目地块面积5.31公顷,西临石岗路,南接环岛路,东临石溪涌,距离大干围站(在建)约1公里。

地块范围内西侧为现状已建成的住宅东方雅苑,东侧为新建变电站,中部空地,南侧为工业厂房。周边主要为现状已建成的绿地汇鑫楼等商务办公用房,小雅嘉园、融御花园等商品住宅,海珠外国语实验中学附属第二小学、培红小学、轻机幼儿园等公服设施,配套完善。

本次优化旨在协调道路控规修正方案,结合权属及历史批复优化用地布局。同时,优化公服设施配置,提升生活品质。会上透露,项目地块布置三栋住宅塔楼,沿北侧道路组织地块人行/车行出入口,在地块南侧沿城市快捷路二期及西南侧公园绿地布置两处人行出入口。南角控制为开敞空间。

优化过后,地块整体形成“南低北高”的建筑高度控制,与周边整体空间形态协调。整体滨江一线控制在60米以下,项目地块位于滨江二线(距珠江300米),建筑控高100-140米,前低后高,形成局部高点,塑造有韵律感的天际线。

记者还了解到,按照《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每1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11平方米的标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此次方案落实现行控规公共服务设施6处,新增公共服务设施9处,共计15处。规划其他商业服务设施1072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计容总建筑面积为6578平方米。

慢行交通方面,规划结合道路网络布局,构建网络状“步行+自行车”慢行廊道体系,实现慢行网络连续性与舒适性,增强项目地块与公园绿地、公共交通站点等的慢行可达性。项目拟结合地块出入口、公交站设置4处自行车停靠点,强化地块与周边的慢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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