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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等地将建立港澳创业就业试验区
日期:[2024-07-01]  版次:[A07]   版名:[本地]   字体:【

广东拟立法促进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

新快报讯 记者黄闻禹报道 日前,《广东省促进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在广东人大网发布,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与建议。

《条例》发挥先行探索、示范带动作用,明确省和市级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规定省和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港澳青年在本地就业创业促进工作,牵头制定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政策,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统筹举办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活动。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对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拓展港澳青年发展空间、完善公共服务保障等方面做出规定。规定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的,可以享受就业补贴、创业资助、创业培训补贴、租金补贴、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和税收优惠。

《条例》拟规定,省和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规划建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按照规定做好基地建设和运营的资金保障工作,建立具有创业场地保障、创业辅导、项目孵化、成果转化、事务代理、项目展示、资源对接、产品助销等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为港澳青年提供专业化创业服务。

在服务与管理方面,《条例》拟规定应根据需要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设立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或者配备政务服务自助办理设备,提供市场主体登记、社会保险、办税等政务服务。

同时,《条例》拟规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广州南沙、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应当建立港澳创业就业试验区,按照国家规定在人才引进、股权激励、技术入股、职称评价、职业资格认可、子女教育、商业医疗保险等方面创新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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