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购买了佛山市中粮·珑湾祥云现房的业主林女士(化姓)称,销售人员2024年11月底在向其出售商品房时,存在隐瞒楼盘还未取得销售许可证的行为,要求开发商退房退款。新快报记者从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信息网获悉,涉事楼栋存在2张发证日期不一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林女士购房时间介于2张销售证发证日期之间。
该开发商是否存在未获销售证即售房行为?对此,楼盘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该业主的(退房退款)问题已解决,不方便接受采访。律师提醒,如果开发商在未取得销售证前进行商品房销售,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新快报记者 谢佳熳
业主诉中粮楼盘未获销售证即售房
林女士告诉新快报记者,2024年11月底,她与家人来到佛山中粮·珑湾祥云楼盘进行了解后,决定购买楼盘6座一户型。“这个楼盘是现楼销售,因为之前有了解到该楼盘6座需要开发商自持10年才能上市交易,我们担心有销售问题,所以还询问了销售人员该座住宅是否有现售证,对方明确告知已有,于是我们便于当天支付了5万元定金,并于交完定金后的一周内如期支付了约40万元的首付款,等待网签。”林女士说。
然而,楼盘方迟迟未推进网签事宜,林女士表示多次询问销售人员网签日期时,对方均表示正在催进度。林女士告诉记者,直到2024年12月28日,才在楼盘营销中心的公示墙获悉,6座住宅是在2024年12月26日取得的现售证,与2024年11月底销售人员说已取得的时间不符。
“楼盘这一行为存在隐瞒欺骗,我们都很生气,也失去对对方的信任,当场要求退房退款。”林女士告诉记者,当天经过几个小时沟通后,楼盘方口头承诺了退房退款,但销售人员表示,对于退款时间无法保证。
开发商称问题已解决,业主获承诺退款
公开资料显示,位于佛山东大门奇槎板块的中粮·珑湾祥云,由中粮集团间接持股的佛山市淦盈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楼盘所在地块此前有人才房配建和部分面积自持10年的要求。小区规划有6栋住宅,可上市销售的部分已于2019年开盘售卖;剩余无法售卖的“自持10年”部分,得益于佛山楼市新政调整,已于2024年底重新入市,目前均为现楼销售,其中包括涉事的6座。
开发商是否存在未取得6座销售证即售房行为?记者从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信息网获悉,中粮·珑湾祥云六座存在2张发证日期不一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其中一张发证日期为2024年11月6日的批准套数为34套,一张发证日期为2024年12月26日的批准套数为120套,均未显示批准销售的具体单元,林女士购房时间介于2张销售证发证日期之间。
林女士购买的单位属于哪张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批准的可售商品房?2024年12月31日,记者来到涉事楼盘现场了解核实,营销中心销售人员表示,目前林女士(退房退款)问题已解决,无需第三方介入,也不方便接受采访;记者同步致电佛山住建局并向佛山12345了解咨询,但截至发稿日暂未获回复。
林女士告诉记者,对于其退房退款的诉求,楼盘方口头表示将于2025年1月底给予退款。
律师说法
未取得销售证前 销售商品房属违法行为
围绕销售证等相关问题,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廖建勋律师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现行政策,开发商需要取得销售证才能够进行商品房销售,如果开发商在未取得销售证前进行商品房销售,违反了相关行政管理条例,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如果消费者购房后,开发商一直未能取得相关销售证,则构成违约行为。在此案例中,楼盘目前已取得现售证,但如果开发商销售商品房时存在隐瞒其未取得现售证的行为,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以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相应的投诉,由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