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立方数科再收证监局关注函,直指其未对新增超立方智能硬件业务开展自查,事关业绩披露准确性。监管已多次质疑公司智能硬件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入账虚增收入问题。由于公司贸易属性过重,监管对其科创属性持续存疑。此前,公司在互动平台提及AI一体机被归为DeepSeek概念股后引发股价大涨,但该产品微信商城销售为零。
■新快报记者 刘艳爽
收入入账方式受质疑
证监局下发的监管关注函显示,立方数科未对智能软件产品业务和2024年新增的超立方智能硬件产品业务等开展自查,自查不全面、核算不规范。证监局要求立方数科立即整改,同时严格按照证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真实准确披露2024年年报。新快报记者联系立方数科证券部了解详情,但截至发稿前电话未能接通。
此前,证监局已责令立方数科整改,此次的关注函只是一个延续,当时证监局指出立方数科部分业务收入确认不符合规定,尤其是公司智能硬件产品的收入入账方式。
早在2023年4月,深交所就对立方数科年报中的“智能硬件”收入一项提出问询,深交所要求其说明是否有权自主选择供应商及客户,是否存在供应商指定客户、客户指定供应商等情况,公司是否存在以总额法代替净额法确认收入的情形。
“总额法”和“净额法”是会计在处理贸易业务时的不同收入入账方法。简言之,公司从供应商处进货再销售到客户手中这个过程中,若公司承担库存风险,并有自主定价权,则一般适用总额法,反之适用净额法。总额法将进货价款计为成本,销售价款计为收入,而净额法将公司视为一名中间代理人,只将中间的差价计作收入。两种方法最后得出的利润相同,但总额法下呈现的收入远高于净额法。
立方数科在多份回复中坚称公司适用总额法符合会计准则要求,且相关处理得到外审机构会计师背书。
然而,今年3月证监局介入后,立方数科最终承认部分硬件贸易业务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条件,公司对该部分收入的会计核算方法更正为“净额法”。因入账方式的改正,立方科技对2021年和2022年的营业收入作出修正,两个年度分别下修442.48万元和1.96亿元,分别占两个年度总收入的0.8%和32.45%。
AI成色存疑
除了收入核算外,证监局还关注到立方数科的AI一体机等相关问题。3月中旬,立方数科曾因AI一体机被归类为DeepSeek概念股,然而在其微信商城,AI一体机的销售为零。证监局要求立方数科说明,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虚假信披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等。
有分析指出,证监局此举是在质疑立方数科的科创成色,公司销售的产品,是自主研发、生产与制造,还是基于供应链思维下的贸易模式,两者有本质不同。一般情况下,对于贸易模式,无论是总额法还是净额法入账,最后的毛利率都要明显低于自主研发和生产制造。
目前销售智能硬件和智能软件是立方数科最重要的营收来源,两者贡献该公司超90%营收。其中智能硬件主要为服务器、工作站、一体机、台式机、光伏产品等,供应商主要包括戴尔和惠普。智能软件主要为欧特克软件、万里软件、office 365等。由于本质为贸易业务,2024年上半年智能硬件业务和智能软件业务的毛利率皆不足10%。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半年报中,超立方智能硬件首次出现,并贡献了41.55%的营收,此产品正是监管重点关注的对象。
长期以来,立方数科的研发开支均较少,该部分占总营收的比重长期不足6%。2023年和2024年上半年公司研发开支分别为1067.45万元和460.94万元,分别占总营收的5.59%和1.9%。值得一提的是,在2023年的研发开支中,有44.8%为委托外部研发开支。
据立方数科所述,2023年12月公司成立子公司深圳超立方,由深耕行业超20年的专家组成,主攻超立方智能硬件业务,“强化自主服务器业务板块研发深度及竞争优势”。不过新快报记者留意到,超立方智能硬件的毛利率仅为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