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海口市一免税公司员工许某为牟利,“套购”免税品1627件,还伙同他人利用管理漏洞和职务便利,监守自盗上万件有税赠品私售。日前,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许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法院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2月起,许某找亲戚朋友借用他人离岛信息及免税购物额度购买免税品,待离岛人到机场提货后,许某利用其在机场工作的便利,将离岛免税品从机场员工通道带离机场,或由离岛人离岛后邮寄给许某。
2019年2月至2021年6月期间,许某共套用他人离岛免税额度购买1627件价值75.7万余元的商品,销售回款91.32万余元。经洋浦海关计核,涉嫌偷逃税款18.44万余元。
法院另查明,2022年,许某担任海口美兰机场某免税店有限公司储运组有税仓库管理员,其与储运组组长赵某(另案处理)合谋,利用管理漏洞,将本应发放给免税门店的有税赠品,私自拿出销售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