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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等7类行业核发专用号牌
日期:[2025-06-27]  版次:[A03]   版名:[头条]   字体:【
■26日上午,广州交警共查扣1306辆涉牌违法的电动自行车。

■在电动自行车停放点,交警设立了温馨提示。


■在查扣过往车辆时,交警当面和车主讲明查扣原因,再把车拖走。

■目前,无牌、假牌、未正确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仍然屡见不鲜。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办法》《广州市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9月起施行

6月26日起,广州市的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再加力,对停放在主干道周边区域的无牌、假牌电动自行车依法取证后进行扣留。与此同时,广州交警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前往外卖站点进行检查,严查停放在外卖站点的电动自行车涉牌违法行为。昨天,广州交警半日内便查扣了1306台涉牌的违法电动自行车。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敌

■图片:新快报记者 观显锋

●整治行动首月

广州交警查处2.36万辆

5月26日,广州市开展无牌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过去一个月,广州交警联合交通、城管等多部门及属地政府对全市重点地铁口周边开展多轮次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并在重点地铁口周边掀起教育劝导、执法处罚、宣传警示浪潮,截至目前,全市现场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13.3万宗,在重点地铁口查扣、拖移电动自行车2.36万辆。

地铁口外,“交警部门已依法扣留无牌电动自行车”的提示牌立在停车位旁,配合滚动播放提示语的大喇叭,向车主作出提醒。针对电动自行车在内环路、高架桥隧等禁止通行的区域上路行驶的重点违法行为,广州交警通过增设禁行标志加强指引,增派警力劝导绕路行驶等措施,不断强化整治力度。

行动期间,广州交警共查处闯禁行、闯桥隧2.5万宗,并对强行冲卡甚至暴力抗法的违法人员开展溯源,上门查处违法当事人18名,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重点违法行为。经过大力整治,以不悬挂号牌、拆牌等方式逃避处罚的现象有所好转,地铁口周边电动自行车通行和停放秩序有所改善。现阶段,重点地铁口悬挂号牌电动自行车的占比明显提升。

●整治第二阶段

严查停放拓展至主干道

在经过第一阶段整治后,有关电动自行车的整治行动自6月26日起进入第二阶段,并且持续加力,由地铁站口的停放点拓展至主干道周边区域的停放点,对停放在主干道周边区域的无牌、假牌电动自行车依法取证后进行扣留。

6月26日上午,广州交警在东风路与仓边路附近设置电动自行车整治点。记者在现场看到,一辆挂有牌照的电动自行车被交警扣车处理。据现场交警介绍,经过查询核验,该车的牌照早就已经注销作废了。交警明确提示车主,“如果再用这个牌照上路的话,我们会依法进行扣车处理。”

“你有三项违规!”一名外卖小哥因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没有戴头盔、在人行道上行驶而被交警拦下。最终,该外卖小哥的电动自行车被交警扣车,外卖小哥表示接受处罚。此外,现场也有不少电动自行车在骑行中因为没有正确悬挂号牌、遮挡号牌而被交警罚款。

与此同时,广州交警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前往外卖站点进行检查,严查停放在外卖站点的电动自行车涉牌违法行为,据统计,6月26日上午,广州交警在全市主干道周边区域、外卖站点等依法查扣无牌、假牌等违法电动自行车共计1306台。

●新规九月起施行

要求配送企业科学派单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管理,经过前期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广州交警正式发布《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办法》《广州市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两个办法”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办法》详细规定了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补换领号牌的具体情形、不予办理的情形,以及涉及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号牌登记或补换领牌证的相关法律责任。

《广州市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将即时配送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自行车纳入专用号牌管理,要求悬挂黄底黑字的专用号牌。值得一提的是,“管理办法”要求,即时配送企业也应当科学派单,合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

由于驾驶人的信息要接入管理系统,即时配送企业应当对企业车辆驾驶人及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的信息进行实时更新,将每一单配送的驾驶人、使用的车辆、时限要求、距离、实际行驶路线、实时位置等信息全量实时接入本市即时配送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链接

7类服务行业将挂专用号牌 外卖骑手号牌须为黄底黑字

《广州市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中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广州市多类民生服务和公共管理单位的电动自行车核发专用号牌,包括外卖配送在内的7类服务行业的电动自行车将悬挂黄底黑字的号牌。

这7类服务行业包括本市外卖等即时配送;瓶装燃气;邮政、快递、报刊投递;电力、供水、燃气、电信通信等公共设施抢修;医疗卫生、环卫清洁;消防救援、治安规范;其他民生服务行业等7类民生服务。符合相关规定的民生服务行业单位,需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

《办法》施行前,已登记并悬挂蓝底白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换领黄底黑字专用号牌。到期未换领的,视为未悬挂专用号牌。

白底黑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改用于即时配送等民生服务行业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取得专用号牌。驾驶用于即时配送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专用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停止用于民生服务行业的,其所有人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两个办法”出台后,广州交警将持续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开展电动自行车涉牌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统筹教育劝导、执法处罚,全面强化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

交警提醒

未上牌车主尽快办手续

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属于违法行为,请未上牌的车主尽快办理上牌登记手续。高架桥、隧道及城市主干道等区域车流大,电动自行车违规驶入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严格遵守禁行标志指示,切勿心存侥幸。

守法出行,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负责!请广大市民理解和配合整治行动,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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