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惊奇
酒店未脱敏即外泄客人信息,挂靠公司以“统筹服务”偷换商业保险,假军官虚构身份诈取百万元钱款,本期案例关注隐私侵权、合同违约与身份诈骗三类案例。
法官提醒,个人信息不是可随意处置的数据,合同约定不容变相规避,军人身份更不容冒充。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均应增强法律意识与履约诚信,审慎核实信息,严格遵守约定,警惕身份诈骗,方能避免“无妄之灾”。
祸不单行
●酒店未脱敏提供客人入住信息
●法院认定构成侵权须赔礼道歉
小美(化名)经人介绍认识了阿豪(化名)。阿豪自称单身,并主动追求小美,两人随后确立了恋爱关系。
没想到,阿豪其实已有家庭。他妻子得知此事后,将小美告上法庭,要求她返还恋爱期间阿豪转给她的相关钱款。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家酒店应阿豪的要求,直接打印并提供了小美与阿豪的同住记录。这份记录未做任何脱敏处理,包含小美的完整个人信息,被阿豪妻子作为证据提交。
小美认为,自己在这段关系中本就受了欺骗,酒店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她的隐私信息交给别人,严重侵犯了她的个人权益。她多次尝试与酒店沟通解决,但未能达成一致。最终,小美选择起诉该酒店,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结果:法院对小美主张的赔礼道歉请求予以支持,对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白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某酒店在判决生效五日内向小美赔礼道歉。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本案中,某酒店应阿豪要求提供相关入住信息时,未对同住人小美的姓名、身份信息等隐私内容进行脱敏处理,直接将其与阿豪信息一并提供。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酒店未经小美同意向他人披露具体个人信息,已构成对小美隐私权的侵害。
不过,酒店虽侵犯了小美的隐私权,但主观上无恶意泄露的故意,相关信息仅用于诉讼特定场景,且无证据证明存在扩散传播或造成严重后果。因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偷梁换柱
●挂靠公司以“统筹”代替车险
●法院判其构成违约并退还费用
2020年5月,徐某贷款买了一辆货车,为了运营方便,他把车挂靠在一家贸易公司名下。双方签了一份挂靠协议,约定挂靠到2023年5月,徐某每年交4000元管理费,车辆保险也由公司统一办理。
但合作期间,双方摩擦不断。
2022年4月,徐某向公司支付了10200元,用来购买第三年的交强险和商业险。没想到,公司只花了1850元为他买了交强险,剩下的8350元,公司竟在未告知徐某的情况下拿去购买某乙公司的“统筹服务”,而不是合同里约定的正规商业保险。徐某发现后,立刻要求换成商业险并退款,但公司坚决不同意。
更糟的是,2023年7月,该公司在没有通知徐某的情况下,私自更改了车辆行驶证上的所有人信息。之后,还以徐某“欠费”为由,强行扣下了行驶证,导致车辆无法年审,被迫停运。徐某靠这辆车养家糊口,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根据双方协议,贸易公司有责任为徐某车辆购买保险。徐某支付10200元明确要求购买保险,但该公司违反约定,未购买商业险,擅用8350元购买乙公司的“统筹服务”,构成违约。
其次,“统筹服务”并非商业保险,其赔偿能力无保障,无形中加重了徐某驾驶车辆的风险,也违背国家推行商业险的初衷,严重损害徐某利益。相关证据还显示,该“统筹服务”理赔程序不规范,无法有效保障权益,徐某也未从中获益。综上,贸易公司恶意以“统筹服务”替代商业险构成违约,相关费用应由其自行承担。
白云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协议,贸易公司向徐某退还8350元。该案件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货运车辆挂靠经营不能成为“脱管”借口,需要个体车主与被挂靠企业严守法律规定、承担责任,才能保障安全、减少纠纷。法官提醒,以下三条“红线”不可触碰:
一是被挂靠企业须严守合规底线。不得以“统筹服务”等非保险产品替代商业险,这类服务缺乏监管,难以保障事故赔偿,威胁道路交通安全。企业应依法购买交强险和商业险,不得以扣留证件等违法方式逼迫车主缴费。
二是挂靠人应增强风险意识。签订合同时明确管理费、保险种类、证件保管等条款,保留书面凭证。缴费后及时索要凭证,发现企业违规操作应及时依法维权,避免损失扩大。
三是双方均须严守交通安全责任。挂靠不是简单“借资质”,而是与公共安全紧密相关的责任绑定。企业应履行监督义务,车主应确保车辆合规运营,共同防范安全风险。
招摇撞骗
●假军官谎称有门路骗百万元货款
●累犯从重处罚判刑十一年六个月
2022年7月,何某以虚构的现役军官身份认识了阿海、阿超等生意人,交流过程中,何某声称自己有关系可以低价拿到洋酒。阿海、阿超觉得对方是军官,又有门路拿到“好货”,认定这是一庄好买卖,于是把这单“靠谱”的生意介绍给了朋友李某,李某对朋友的介绍深信不疑,立马拍板定下此笔交易。
随后,何某便通过阿海、阿超等人将货品清单发给李某,并安排李某到现场看货。看货当日,何某一边为到场的李某、阿超验货清点数量,一边表示“现在转账货款,明日即可提货”。看着眼前“货真价实”的物品,以及对何某军官身份的信任,李某立刻转账130万元到指定银行账户。次日,何某未按时交货,李某多次催货催款未果,意识到自己被骗后,到公安机关报案。
何某精心打造的骗局远不止于此。经查,2022年至2023年,何某通过虚构军人身份、编造虚假信息等方式,谎称可以为他人低价购买走私商品、高端酒或者限价房,骗取多名被害人款项共计490万元。后何某向被害人退还了部分款项。此外,何某曾因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合同诈骗罪先后三次被判处有期徒刑。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结果:该案被告人何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军人的身份进行诈骗,导致被害人遭受巨额经济损失,其行为既符合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也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同一行为触犯了两个罪名,依法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即诈骗罪进行定罪处罚。何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荔湾法院一审判决: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尚未退还款项给被害人。
何某不服,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法官提醒,不法分子通常会通过自我吹嘘、社交平台发布军装照、发送相关部门定位、“朋友”介绍等多种方式让群众误以为其是现役军人,并由此开展违法犯罪活动。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双眼,提高警惕,要仔细核实对方身份信息。
■新快报记者 高京 毛毛雨 通讯员 云法宣 李国文 许艺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