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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刷单炒信”“大数据杀熟”违法
日期:[2025-10-23]  版次:[A08]   版名:[新快视角]   字体:【



新版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施行,低价内卷等乱象将面临直接法律规制

你薅过“1元奶茶”吗?你被外卖平台的“照骗”商家坑过吗?为直播间里清一色的“好评”弹幕买过单吗?互联网时代,相信好多人都上过类似的当。

10月15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下称“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施行,对如此“内卷式”低价竞争、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重拳出击。新快报记者咨询相关法律专家了解到,如今这些误导消费的套路都将被明确定性为违法。

■采写:新快报记者 毛毛雨 高京

告别外卖奶茶“零元购”

遏制“内卷式”低价竞争

新快报记者注意到,相比2019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此次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多个方面作出了较大调整。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何生廷指出,此次修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明确将“预防不正当竞争行为”增加为立法目的,体现出治理重心从“事后制止”转向“事前预防”,这点在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充分体现。

具体来看,近一段时间外卖、生鲜、社区团购等各类电商平台纷纷掀起“价格大战”,不少商家在促销期间不惜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消费者常常能看到“1元买奶茶”“1分钱抢购”甚至“零元购”等极端促销方式。如果打开手机外卖平台,满屏都是“爆款直降”“新人专享1元起”。类似鸡蛋、蔬菜等产品,常常被“限时秒杀”“限时折扣”的广告轰炸。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就是在整治“内卷式”竞争。具体到平台经济领域,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禁止平台强制低价倾销有利于引导平台经济脱离低质竞争,推动行业回归健康发展轨道。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十条规定,平台经营者违反上述规定的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何生廷表示,消费者只是一时享受了实惠,但长期这种无序低价竞争不仅扰乱了市场,也挤压了小商家的生存空间,甚至影响到服务与产品质量。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旨在通过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完善相关制度规则,引导企业从低水平的价格竞争转向以质量、技术、服务、品牌和创新为核心的竞争,推动经济向高质量发展。”何生廷说。

“照骗”“虚假门头”揽生意?

对虚假宣传处罚力度显著升级

点外卖时发现,有些商家在平台上展示的门头照片或店内环境光鲜亮丽,实际到店后却“画风突变”成脏乱差的小作坊,这类“照骗”在外卖平台上也并不少见。有些商家会盗用网红店的装修图片,使用经过AI合成的“虚假门头”来吸引顾客点击。这种通过虚假信息进行商业宣传、拉拢客流的行为,在误导消费者的同时,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何生廷指出,商家使用虚假门头、AI合成店面形象等行为,本质上属于虚假宣传,属于对商品或服务作不实表述,欺骗、误导消费者,已然违反了上述规定。

为强化平台责任,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进一步要求平台经营者明确公平竞争规则,主动加强审核与管理,履行其监督职责。

具体而言,网络平台经营者必须在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中明示平台内的公平竞争规则,同时要建立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一旦发现平台内商家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必须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上报。

新规对虚假宣传的处罚力度显著升级,不仅要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高额罚款,还会被平台强制下架商品、降低信用等级,甚至直接清退。

何生廷提醒广大消费者,要重点保留外卖实物照片或视频,清晰展示餐品的实际情况,包括分量、食材、外观等等。另外,订单截图包含订单号、商品名称、价格、下单时间以及支付记录等都要保留,以便维权。

明文禁止“刷单炒信”

新规下最高罚200万元

事实上,像“大学生兼职刷单返利”“一单十元佣金”“刷好评”等方式,在电商、外卖等消费场景中时有出现,它们都属于典型的“刷单炒信”行为。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明确将其界定为不正当竞争。

经营者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将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如果普通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发现刷单行为,应当注意保存证据,例如交易记录、聊天内容、商品评价截图等。之后向平台举报,要求平台进行处理。若平台未妥善解决,消费者还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要求对刷单商家进行调查处理。

何生廷提醒道,诚信经营是首要。商家需摒弃刷单冲排名、图片造假、低价内卷等短期投机思维,转向以真实、透明、品质为核心的合规经营模式。在设置促销规则时,需明确使用条件,不设隐形门槛。

此外,针对现实中存在的“熟客买更贵”“不同手机价格不同”等基于算法的歧视性定价,也就是俗称的“大数据杀熟”,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平台规则等实施有关不正当竞争行为,“大数据杀熟”行为违背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同样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新闻延伸

全国首张“职业弹幕人”罚单开出

近年来,从“刷单炒信”到“好评返现卡”,一些新型虚假营销手段不断出现。如今,在直播带货领域又涌现出名为“职业弹幕人”的灰色职业,通过操控虚假账号或雇佣水军,在直播间批量发布预设话术评论,虚构产品功效、用户评价或交易数据,误导消费者下单。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一起直播带货虚假弹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开出全国首张针对“职业弹幕人”行为的罚单。

案件源于一款名为“燃咔果冻”的直播销售。主播虽未直接宣称产品具有减肥功效,但直播间不断弹出“还好有你家果冻,已瘦10斤”“轻轻松松掉了35斤”等弹幕,甚至出现同一条弹幕有不同用户反复发送、同一账号前后反馈矛盾的情况。

经查,该直播间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操控几十个手机账号在同一场直播中发送1000余条虚假弹幕,占弹幕总数近七成。这些没有使用过产品却利用操控虚假账号刷屏的团伙,就是“职业弹幕人”。

他们在直播间批量发布事先写好的弹幕评论,虚构减肥效果、虚构价格对比等,严重误导消费者。经查,这款“燃咔果冻”只是普通食品,没有保健食品的蓝帽子标志,也没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根本不具备减肥功效。市场监管部门指出,该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虚假宣传,依法对该公司给予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版图片:腾讯元宝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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