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快报讯 记者陆妍思报道 模仿知名美妆产品的包装“搭便车”,不仅不是捷径,反而可能面临巨额罚单。近日,广州辛瑞化妆品有限公司(下称“广州辛瑞”)因擅自使用与逸仙电商旗下完美日记、小奥汀品牌爆款产品高度近似的包装,被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4.2万余件产品、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穗海市监处罚〔2026〕63号决定书显示,广州辛瑞自2021年6月起,在其天猫“PIPL化妆品旗舰店”销售的“PIPL小羊皮细管口红”,包装装潢与“完美日记恣意出色丝绒细管口红”(知名“小细跟口红”)构成近似;“PIPL大卫艺术修容盘”及“PIPL黑色唱片眼影盘”,则分别与“小奥汀雕塑家高光修容盘”和“小奥汀黑胶唱片眼影盘”高度相似,因包装装潢与逸仙电商旗下知名产品构成近似,被认定为实施混淆行为的违法行为。
截至案发,这三款涉嫌抄袭的产品合计销售额高达160.8万元。监管部门认为,鉴于当事人能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并配合调查,最终从轻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库存产品共计4.2万余件,并处以60万元罚款。目前,涉案产品已在天猫平台下架,相关产品备案也已注销。
这并非广州辛瑞与逸仙电商的首次交锋。2023年,逸仙电商曾指控广州辛瑞抄袭其旗下“Pink Bear皮可熊”唇釉包装并索赔100万元,却因未能证明该产品在被控侵权时已“具有一定影响”而败诉。
“此次情况截然不同。”行业人士指出,“完美日记小细跟口红”与“小奥汀雕塑家高光修容盘”作为市场爆款,其“有一定影响”毋庸置疑 。此次广州辛瑞从“胜诉者”沦为“受罚者”,清晰地折射出监管逻辑的转变:随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严格执行,监管机构对“混淆行为”的判定已越来越精细化,不再要求1:1复制,只要整体视觉印象“撞脸”即可能构成违法。
美妆行业的抄袭乱象困扰着不少头部商家。企查查显示,逸仙电商作为原告的司法案件占比高达78.5%,其中不乏大量不正当竞争纠纷,此次处罚无疑是对其维权的有力支持。
在顺利维权的同时,逸仙电商的转型进展也备受关注。该公司最新发布的2025年财报显示,逸仙电商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3亿元,同比增长26.7%。其中,护肤业务全年净收入同比增长63.5%,占总收入比例达到53%,首次超过彩妆业务。按非公认会计准则(Non-GAAP)计算,公司实现了上市以来首次年度盈利,净利润达8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