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快报讯 市场监管总局25日起就《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幼儿园食品安全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机制,落实幼儿园食品安全全链条风险防控。
《征求意见稿》指出幼儿园集中用餐应当坚持公益、便利、健康的原则,结合幼儿膳食营养特点,合理安排餐食品种,围绕采购验收、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幼儿园食品安全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征求意见稿》明确幼儿园食品安全实行园长负责制,要求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任职要求和具体职责。
《征求意见稿》要求强化动态风险防控。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形成每日检查记录、每周排查分析、每月调度总结,同时要求对人员配备、风险管控、履职记录等资料归档备查。
《征求意见稿》结合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特点,围绕供餐模式选择、食材采购验收、加工制作过程控制、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各环节做出规定,禁止使用散装食用油、生食类等高风险食品。
此外,《征求意见稿》规定,幼儿园集中用餐的食品从烧熟到食用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需要配送到教室等食品处理区以外区域分餐的,应当使用专用、密闭、保温的配餐设施设备,并按餐次对配餐设备和用具进行清洗消毒。
《征求意见稿》还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幼儿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现全链条视频监控,要求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和信息公开制度。(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