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分微短剧剧情离谱把孩子变成“流量工具”,专家呼吁家长摒弃“啃小”心态
近日,一部名为《拜托爹地,咱家真不普通》的儿童微短剧引发热议。剧中,一个年仅5岁的小女孩,模仿起成人“大佬”派头,替父亲“操盘”炒股,片刻间狂赚20亿元。如此“开挂”剧情,在吸引流量的同时,也令不少观众直呼离谱。专家提示,这类作品向孩子灌输“捷径成功”的扭曲价值观,更让扮演者面临“人戏不分”的心理风险,其制作本身也可能涉嫌侵犯未成年人多项权利。
今年初,国家广电总局明确为儿童类微短剧划定红线,严禁演绎“霸道总裁”“腹黑心机”等成人化剧情,平台随即下架、整改相关作品超160部。
【现象】
“神童”能炒股擅宫斗
“萌宝”类短剧正流行
其实,诸如“5岁女孩买股票狂赚20亿元”“9岁男童短剧里爱上5个成年女性”等这类凸显财富、情感成人化的剧情,仅是一些微短剧内容、情节失范的冰山一角。
在不少儿童参演的微短剧中,情节设计已明显偏离了其年龄应有的认知。例如,有的剧情安排两个孩子互相对峙,口中吐露着“本宫”“贱人”等成人化的“腹黑”台词,刻意模仿宫斗戏码,展现女主在孩童时期便已具备非凡的“宫斗天赋”。
更有甚者,情节走向越发暗黑:孤女为救病母四处奔波,却目睹母亲蒙冤自尽,血染雪地,随后恶毒的包租婆竟将其卖入青楼。还有的剧情让未成年饰演“重生”的恶毒反派,嘴里喊打喊杀,不断向主角献上毒计。除了宫斗、宅斗、权谋,成人剧中的恋爱桥段也出现在儿童微短剧。镜头前,七八岁的孩子模仿着成年人搭讪、骄纵的姿态,口中说着“必须拿下她”等与其年龄极不相称的台词,场面十分突兀。
对于“儿童演成人剧”的现象,像刘女士这样的短剧爱好者已见怪不怪,她坦言:“很多短剧要拍主角的童年往事,必然要用到小演员,也算符合主角的人物成长线,能理解。”但她在观看之余也有些担忧:“小朋友们演得像模像样,但这类剧情真的适合他们吗?”
新快报记者观察到,在短剧市场中,含有未成年人元素的剧目并不少见,甚至已形成以“萌宝”为代表性标签的剧集类型,吸引着特定受众的关注。更值得关注的是,这些未成年小演员的“戏路”之广,远超其年龄范畴。12岁的孩子能演绎深宅中的权谋与算计,5岁的孩童扮演着逆袭复仇的“钮祜禄·萌娃”,有的孩子年龄小到尚在襁褓之中,也能通过后期配音出演重生戏码,其“演艺生涯”起步之早令人愕然。
市场有需求,便催生了这类未成年“童星”。新快报记者跟随着某平台一部短剧进入一位名叫“陈昱彤”的小演员的主页,她凭借着可爱长相已收获了39.8万人次的固定粉丝。在她所出演的短剧评论区充斥着“演技真好”“专门为她来看剧”的粉丝褒奖。资料显示,11岁的年龄已经出演过23部短剧,堪称“老戏骨”,其作品热度最高达4090万流量。
【影响】
爽剧易扭曲青少年价值观
最大风险在于“人戏不分”
许多人认为看短剧,就单图一个“爽”字,却不知“爽”字背后有文章。广东省心理学会心理咨询与治疗专委会副主委于东辉指出,像“5岁孩子买股票狂赚20亿”这类大开“金手指”(虚拟作品中的主角获得强大助力以帮助其快速变强)的剧情,其核心吸引力在于构建了一种“捷径成功学”的幻想。其叙事逻辑是:成功不依赖于长期刻苦的学习与训练,而是取决于与生俱来的天分和突如其来的机遇。
这两者都是个人无需通过持续努力就能“获得”的要素,因而迎合了青少年渴望快速改变命运的心理。这传递了一种扭曲的价值观,会削弱青少年面对困难、持续奋斗的内在动力,也极易让人产生模仿效应,带来价值观的误导。
有报道称,有的儿童演员拍完戏后,将戏中的霸道言行带入现实。一位专业拍摄萌宝类短剧的导演曾透露合作的一名儿童演员在剧中饰演“老祖”(外表年轻,其实活了数百上千岁,能力强大)。这名儿童演员的父母说孩子拍完戏回到学校后,整个人的言行都带着上位者的气息,动辄就对同学扬言“小心我灭你全家”。
对此,于东辉认为,对于出演此类剧集的儿童演员,最大的风险在于“人戏不分”。儿童的心智尚在发展,极易将表演情境中的设定、台词与能力误认为现实。“例如,一个在剧中扮演天才的儿童,可能真的相信自己在现实中拥有超高智商,从而轻视正常的学习与努力。当这种基于剧情的错误自我认知在现实中碰壁时,会对其造成心理冲击,这非常危险。”
【监管】
为儿童类微短剧划红线
下架整改160部作品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委员针对儿童微短剧中的粗放制作、内容良莠不齐等问题建言献策,指出部分儿童微短剧内容偏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渲染不良导向,同时存在算法过度推荐等问题,易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危害,亟须引起高度重视和有效规制。
面对乱象,今年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儿童类微短剧管理提示,明确提出遏制“成人化”倾向、纠偏“工具化”倾向、抵制“娱乐化”倾向。提示要求,儿童类微短剧不得为制造戏剧冲突或以穿越重生为由,刻意塑造腹黑、心机等儿童形象,宣扬以恶制恶、权谋算计等观念。严禁以儿童身份演绎“霸道总裁”、参与“校园霸凌”、展现“挑动对立”等成人化剧情。
管理提示发布后,多部儿童短剧拍摄计划暂停或延期。
今年3月,红果短剧发布违规内容治理公告,称自1月以来,平台持续收紧儿童类微短剧的审核要求,强化未成年内容安全保障,管控内容包括儿童形象演绎心机、腹黑、总裁等成人化人设/情节、演绎超出其可承受范围的生理/心理伤害情节。2月,平台共拦截/下线/要求修改存在儿童负面情节微短剧160部。
【专家观点】
微短剧成人化工具化娱乐化
涉嫌侵犯未成年人多项权利
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专家、广州市政协委员郑子殷指出,当前部分短剧内容中呈现的“成人化、工具化、娱乐化”乱象,实质是对未成年人基本权利的严重侵害。
所谓“成人化”是指让儿童演绎脱离其年龄特征的剧情,如涉及婚恋、宫斗、“替嫁新娘”“养成系”等情节,这直接侵犯了儿童的发展权和受保护权,使其暴露于不符合身心发展规律的环境中。“工具化”则是将儿童视为吸引流量或牟利的工具,如婴儿淋雨、超负荷拍摄,严重侵犯了儿童的生存权和人身自由权,涉嫌违法使用童工和监护失职。“娱乐化”则以低俗、猎奇的方式消费儿童,将其作为娱乐消遣的对象,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权,违背公序良俗。
针对上述问题,现行法律已构建起责任框架。从内容看,让儿童出演“5岁股神”这类情节,首先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并与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中“禁止宣扬不良婚恋观”等条款相悖。从用工来看,即便文艺单位依法招用,但让儿童超负荷拍摄或演绎不适龄戏份,也涉嫌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保障其身心健康的核心要求。
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规定明确规定了平台与监护人的责任。平台对内容负有审核义务,不能以“技术中立”为由推卸把关责任,若未能及时下架违规内容,将面临警告、罚款等处罚。监护人若为利益,允许孩子参与有害拍摄,则构成监护失职,轻则被训诫、接受家庭教育指导,重则可依法被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家长应摒弃‘啃小’心态,以儿童最佳利益为首要考虑,而非仅仅签一份‘同意书’。”郑子殷说。
然而,治理方面仍存有短板。郑子殷观察到,尽管法律已对禁止儿童“成人化”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但大量微短剧仅经平台自审即上线,备案审查滞后,呈现“先上线、后治理”的局面。现有处罚如下架、罚款等,相比微短剧巨大的流量收益,违规成本不足以有效震慑。
为此,他建议将涉未成年人短剧纳入“重点短剧”或“普通短剧”范畴,强制要求剧本预审和成片备案,而不是仅由平台自审。同时,进一步明确“成人化”的认定标准,增强法律可操作性。
■采写:新快报记者 毛毛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