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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价目须清晰规范网上可查
日期:[2026-04-01]  版次:[A05]   版名:[关注]   字体:【

《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5月31日起施行

长期以来,殡葬行业深陷“看不懂的服务、摸不透的价格、查不到的信息”困局。日前,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印发《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针对殡仪馆、公墓、骨灰堂、殡葬中介等不同类型的经营者,“量体裁衣”式明确了明码标价的要求。

■采写:新快报记者 麦婉诗

■摄影:新快报记者 邓迪

从骨灰盒材质到套餐细节

须全面完整清晰规范标价

《规定》明确了“谁要标”和“在哪标”,提出要求所有殡葬领域经营者,包括殡葬设施的运营单位,销售殡葬用品的经营主体以及其他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在开展殡葬用品销售和提供服务时,必须全面、完整、清晰、规范地进行明码标价,并同步公示优惠政策、监督方式等相关信息。

在具体执行层面,殡葬领域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含网络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通过标价签、标价牌、公示栏、价目表、展示板、电子屏幕、电子查询系统等形式进行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之外对接或介绍业务,也应当提供与经营场所明码标价相一致的书面价目表或电子价目表。

同时细化了“标什么”与“怎么标”。例如销售殡葬用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名称、价格、计价单位等信息。提供殡葬用品和服务套餐的,应当标示套餐名称、内容、价格、计价规则等信息,对包含的各项服务逐项拆解、标明细节。还需根据商品或服务特点,主动标示规格、材质、产地、流程等与价格密切相关的信息,最大限度减少供需之间的信息差。

为保障丧属权益,《规定》还要求经营者在标价时同步注明附加条件、赠品数量等影响决策的关键信息。对于个性化定制需求,双方应通过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单价、总价及个性化元素等核心条款。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法律法规明确的特定群体优惠减免政策,经营者必须在醒目位置详细公示减免对象、标准、依据及申请办法,确保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禁用“面议”“百元起”

中介不得打包标示价格

《规定》对殡葬服务标价行为提出了更为精细的要求,明确经营者在标示项目名称时必须使用公众易于理解的语言,真实说明内容实质,严禁欺骗误导的表述,并鼓励运用图片、实物、视频等多媒介辅助展示,方便丧属甄别选择。

在价格标示上,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面议”“百元起”等模糊表述,确因服务特殊性(如遗体整容)需使用的,必须提前标明计价规则,并在与丧属协商一致后通过确认单或合同确定具体费用。

此外,为从源头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规定》还要求殡葬服务机构主动向属地民政部门报送全部价费信息,由地市级以上民政部门在官网开设专栏集中公示,同时鼓励其他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真正实现殡葬服务价格“网上可查、公开透明”。

《规定》针对殡仪馆(含殡仪服务网点)、公墓、骨灰堂、殡葬中介等不同类型的经营者,明确不同殡葬用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要求。例如鼓励殡仪馆使用图片等方式如实展示场地装饰后的基本样式,方便丧属选择;对殡葬中介要求,代缴殡葬服务机构费用时,应当向丧属提供殡葬服务机构原始收费凭证。同时不得将其自身提供的服务项目与代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服务项目混淆或打包标示。

据悉,《规定》自今年5月31日起试行。

殡葬价目实现网上查

平均治丧费用下降33%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消息,2025年7月以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民政部等有关部门,部署各地加快推进殡葬服务机构价格收费网络集中公示。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面完成集中公示。各地制定适用本地区的集中公示样式,在地市级以上民政部门官方网站,全面公示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和销售的殡葬用品价格、计价单位等10要素。全国2543家殡仪馆(含殡仪服务站)、17676家公墓(含骨灰堂)价格收费信息已经上线,群众办事查询更方便。

上述殡葬领域价格收费变革,通过阳光“晒单”,倒逼殡葬服务机构规范服务流程和价格行为,主动降低不合理高价,回归合理定价,抑制“天价”效果逐步显现。据有关部门统计,平均治丧费用下降33%,经营性公墓墓位均价下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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