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快报记者统计发现,过去三年多时间里,广东省司法厅一共公布了48份针对律师个人和律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共有41名律师和7家律所受到处罚;其中有40名律师被吊销执业证书,6家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照。
在40位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当中,有39人是因为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另有一人因为“私自收费且金额巨大”,涉及违反律师法相关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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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律师
39人因危驾、诈骗等被刑罚
广东省司法厅官网信息显示,近三年,一共有41名律师受到行政处罚,其中40名律师被吊销执业证书,另有一人被处以5万元罚款,后者是一家外国律所驻华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其处罚原因是“越界执业”。
律师法第49条第2款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在被吊销执业证书的40人中,有39人是因为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新快报记者梳理发现,广东省司法厅在2023年所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披露了部分律师所涉及的刑事犯罪具体罪名,包括危险驾驶罪、诈骗罪等等。但从2024年1月开始,对于所涉具体罪名均未做详细披露。
律师私自收取巨额费用
另一起因私自收费且金额巨大被吊销律师证的案件中,涉案律师刘某违反了包括律师法第四十条第五项等在内的规定。律师法第四十条第五项明确,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
广东省司法厅披露,2013年10月,律师刘某经梁某介绍代理陈某的案件,私自签订100万元律师费合同并转入个人账户,为感谢梁某推荐介绍案源,且为日后可以请托其运作案件,刘某给了梁某40万元好处费。2024年1月,梁某又介绍案子给刘某,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私自与当事人刘某约定240万元律师费并分6次收取现金,律师刘某又给中间人梁某好处费150万元,梁某也帮助案件得到理想结果。
司法机关认为,律师刘某有私自收取费用等违法行为,金额巨大,依据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其违法行为属于律师法规定的违法情节严重情形,须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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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律所
6家律所执照被吊销其中5家为“网推所”
记者了解到,过去三年多来,有6家国内律师事务所被省司法厅吊销执业证书,分别是广东墨林律师事务所、广东弘胤律师事务所、广东赛格律师事务所、广东华然律师事务所、广东浩气存律师事务所以及广东恒吉捷龙律师事务所。
2023年,广东墨林律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原因是未按规定对委托事项进行利益冲突审查、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2025年有广东弘胤律师事务所和广东赛格律师事务所2家机构受到处罚,弘胤所受罚原因是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情节特别严重;赛格所受罚原因是违反规定收取费用、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2026年共有广东华然律师事务所、广东浩气存律师事务所以及广东恒吉捷龙律师事务所3家机构受罚。其中,华然所涉嫌违反规定收取费用、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浩气存所向司法行政部门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恒吉捷龙所涉嫌违反统一接受委托规定、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新快报记者梳理发现,2025年至2026年受罚的5家律所,都是所谓的“网推所”——它们违规与法律咨询公司深度绑定,变相挂靠资质、外包业务,最终形成了乱象丛生的“网推所”运营模式。
目前,“网推所”已经列入全国法律服务行业的重点整治对象。从去年开始,广东开启多部门联动整治模式,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网信、税务等多部门协同执法,重点排查清理游走在正规律所与非法法律咨询机构之间的灰色主体,严打无证执业、挂靠出借资质、虚假广告宣传等违规行为。
某外国律所驻华机构“越界执业”
近三年间,在受罚的7家律所中,有一家律所比较特别,是一家外国律所的驻华代表机构,名为英国懋真律师事务所驻深圳代表处,冉某是这家律所的首席代表。
不同于本土律所,这家律所的受罚原因是“从事了规定以外的法律服务活动”,超出外国律所驻华代表机构允许的业务范围,也就是俗称的“越界执业”。
该案起源于2020年5月,英国懋真所接受Jan Mucha的委托,就Alphonse Mucha(穆夏)的多件作品的著作权人身权遭受侵权的事宜开展维权活动。穆夏是捷克的一位插画家和国宝级艺术家,他的很多作品被广泛收藏于各大机构之中。
2021年8月,英国懋真所以代表处名义向中国境内的14家公司批量发送《警告函》,这些公司包括多家电商公司、商贸公司,其中最为知名的是武汉屈臣氏个人商品有限公司。英国懋真所直接援引中国法律施压,要求这些企业停止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
广东省司法厅认为,外国律所驻华代表处在中国的活动范围是有明确法定边界的,依照《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原则上只能从事“该外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已执业的、不涉及中国法律的联络和咨询”,不能在中国直接或变相从事法律服务。英国懋真所此举显然突破了法定业务边界,构成了违规执业。
最终,省司法厅对该代表处作出行政处罚:限期停业一个月,对其首席代表冉某个人处以5万元人民币罚款。
■新快报政法融媒工作室出品
■统筹:新快报记者 罗琼
■采写:新快报记者 毛毛雨 梁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