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市民疑似落入“网推所”陷阱,广州市、区司法行政部门介入调查
辛苦积攒的积蓄,惨遭熟人骗取,无助的普宁市民徐先生,向广东临嘉律师事务所付了3000元律师费,希望后者能为他主张权利。但整整等待两年,案件几乎毫无进展。他才得知,全程与他对接办案的工作人员并无律师执业资质;而法院的核查记录更是令他心寒:该案从未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律所所函等合法代理材料。
后来,徐先生从司法机关了解到,他的“熟人朋友”已将赃款挥霍一空。徐先生耗费两年时间、倾注高度期待的法律服务,仅仅是为他递交了一张民事诉讼申请。
深觉被骗的徐先生,又先后向广州天河区司法局、普宁市司法局、揭阳市司法局先后反映情况,却因多种原因尚未得到解决;当他跟广东临嘉律师事务所沟通,提出赔偿诉求时,却又遭到对方拒绝。
广东金山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冠中分析,徐先生可能陷入了市面上常见的“网推所”陷阱,“这类机构往往会让一些无律师执业资格的销售人员,进行业务推广,模糊引导当事人误以为其是律师,”刘冠中说,“一旦案件出现问题、当事人追责维权,律所便会以对接人员只是助理、仅承担辅助工作、相关人员已经离职等理由甩锅免责,导致当事人维权难度极大、举证困难,最终陷入求助无门的处境。”
目前,新快报记者已将徐先生的遭遇向有关部门反映。最新消息显示,广州市、区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01
遭遇骗局
轻信熟人被骗了十万多元
托付律所维权两年无进展
2024年8月,在珠海务工的徐先生遭遇熟人骗局。一名同事以借款投资为由四处筹款。徐先生表示,他出于同事情谊与基本信任,投入了10.3万元。
察觉被骗后,徐先生第一时间报警。公安部门审查后认为,案件暂不符合刑事立案条件,建议通过民事诉讼追讨损失。
后来,徐先生联系上了一位名为“王建希”的人,对方自称是“广东临嘉律师事务所的”,能为他维权。
徐先生表示,在随后的案情沟通、方案确认、合同签署、费用缴纳等环节,全部由王建希一人单独对接。“从头到尾都是‘王律师’在跟我谈,接案、受案、分析案情、签约、收款都由他全程主导。”
为了此案,徐先生先后支付了3000元专项服务费,等候案件推进,期盼血汗钱能够早日追回。
2025年7月,普宁法院梅林法庭告知徐先生的案件属于诈骗而非经济纠纷,徐先生便向律所申请帮助,但“律所工作群中无人理会”。同年8月,徐先生通过自己努力重新报案、立案。
然而,徐先生向普宁法院梅林法庭工作人员核查后才发现,时至今日,该律所未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律所所函等合法代理材料。
值得一提的是,该律所与徐先生所签订的是非诉讼合同。“一开始我并不清楚非诉讼合同是什么意思,后来沟通时,王建希才告诉我,如果要开庭的话,就只有我一个人去。”
后来,徐先生了解到,他的那位“熟人朋友”已将款项挥霍一空。“耗费两年时间、倾注高度期待,但我得到的法律服务,仅仅是为我递交的一张民事起诉状!”徐先生说。
02
多次投诉
对接案情的人不是律师
涉事律所拒绝承担责任
2026年4月,徐先生在与王建希的反复沟通中才得知,这名一直帮助他对接案情的人并不是律师,也没有任何执业资格。
“由始至终,他从来没有表示过他不是律师,但我一直以为他是律师。”徐先生说。
认为被骗的徐先生,向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投诉,希望律所针对安排无证人员接案、办案指引疏漏、延误追赃时机的行为正式致歉,全额退还3000元法律服务费用,并对其经济损失与时间损耗给出合理赔偿方案。该局答复称,关于徐先生的退费诉求不属其职权范围,建议他通过民事途径解决;针对其反映的律所违规执业情况,则要求他补充材料。
“我在第一次投诉的时候已经把所有材料都寄过去了。”徐先生表示,因其手头没有更多的证据,所以他并没有在规定日期内补寄材料。
当他致电了解投诉进展,该局工作人员向他表示,因接案地点在普宁,且涉事人员王建希非执业律师,需要当事人去普宁市司法局反映情况。
于是,他又向普宁市司法局投诉,却查询不到涉事律所的本地备案信息。当地部门明确告知,该局仅为揭阳市司法局的代管单位,无管辖权限,需向揭阳市司法局反映。
当徐先生辗转前往揭阳市司法局求助,又被告知此律所注册地在广州,不属于当地监管范围。
无奈之下,他再度找到广东临嘉律师事务所,希望与其沟通赔偿事宜,但被拒绝。
03
记者调查
王建希到底是谁?
各方说辞矛盾重重
给徐先生提供法律服务的王建希到底是谁?他是否涉及违规提供法律服务?
接到当事人报料后,新快报记者前往位于广州珠江新城某大厦的涉事律所,进行实地走访;同时联系当事人、王建希本人,进行相互佐证。多方说法存在相互冲突的地方。
涉事律所一位自称“肖律师”的人士告诉记者,王建希并非办案律师,原是蓝姓主办律师的助理,其工作职责仅限文书起草、证据整理、协助网上立案等辅助性工作。“我们签的是非诉专项服务合同,不是全权代理。律师很忙,不可能只承接一个案子,况且蓝律师一直在对接群里,是当事人的沟通习惯,只愿意去找助理沟通。”该人士说。
涉事律所表示,蓝律师已于2025年5月离职,王建希也同步离岗,本次纠纷与律所无关。
对此说法,徐先生给予否认。“整整两年,我从未添加、从未联系、从未对接过所谓的蓝姓主办律师。从案情咨询、风险研判、方案敲定到进度跟进,全部由王建希一人独立完成。”
而针对反复被提及的蓝姓主办律师,新快报记者向该律所索要其联系方式希望进一步了解情况,截至发稿,该律所始终未予提供。
更多细节随之浮出水面。涉事律所声称王建希早已离职,但2026年5月7日,徐先生亲友新增王建希微信联系时,对方依旧自称广东临嘉律师事务所在职人员,仍在正常对外承接案件。
新快报记者也尝试联系王建希了解情况,却发现其提供给徐先生的电话无法接通,微信号也已注销。
后续,新快报记者找到王建希新的联系方式,当记者表明来意时,王建希说:“我是蓝律师的助理,负责给他(指徐先生)的案件进行评估,帮他立案啊,其他没了。”他还重申:“我没有说我是律师啊,我没有说。”
王建希告诉记者:“我已和临嘉所负责人沟通,有什么事的话可以去跟负责人继续了解。”当被问及是否仍在临嘉所做助理时,他先是说,“我现在是还在这边当助理”,后又改口称,“我都说了蓝律师离职了我怎么可能还在这里工作。”
新快报记者还发现,涉事律所在某短视频平台注册了十余个账号,进行网络推广行为。
04
律师观点
民众委托法律服务时
应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律所律师真伪
广东金山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冠中分析,徐先生有可能落入了市面上常见的“网推所”陷阱,“这类机构往往会让一些无律师执业资格的销售人员,进行业务推广,模糊引导当事人误以为其是律师,在这个过程中会踩到一些法律红线。”
刘冠中表示,不少通过线上获客的律所,普遍会安排没有律师执业资质的前台、销售人员或助理直接对接客户,独立完成案件接待、案情分析和初步洽谈工作,真正持证的执业律师并未参与实质沟通。
“不是说线上获客这个行为不可取,而是依赖这一获客形式的机构,普遍存在规避监管的操作方式,一旦案件出现问题、当事人追责维权,律所便会以对接人员只是助理、仅承担辅助工作、相关人员已经离职等理由甩锅免责,导致当事人维权难度极大、举证困难,最终陷入求助无门的处境。”他说。
刘冠中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王建希没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却明示或自称自己是律师,那“绝对违规”。根据律师法第十三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广东省律师行业网络推广行为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二条规定,非律师人员不得独立解答法律问题、分析案件、提供法律意见,不得与当事人单独协商并签订委托合同。
“如果律所没有明示过,但由始至终是王建希在与当事人单独接触、独立接待,那么律所也可能涉及违规。”刘冠中表示,即便无证工作人员没有直白对外宣称自己是律师,从民众的认知角度来看,当事人主动前往律所寻求法律服务,自然会默认对接人员具备合法执业资质,这种信赖完全合理、正当。“只要非律师人员全程独立接待当事人、单独协商案件、给出法律意见、推进办案流程,就已经远远超出普通助理的辅助工作范畴,本身就不符合正规、规范的法律服务流程。”他说。
他补充,市面上不少无证经办人员,因为不具备合法的律师代理资质,无法以正规代理身份向法院提交材料,往往会通过登录、操控当事人个人账号的方式代为立案,以此规避司法监管。这种操作的直接后果,就是案件手续残缺、代理权限缺失、立案审核不通过,最终导致案件长期停滞不前,严重耽误当事人的维权时效和追赃机会。
刘冠中提醒,律师事务所虽然可以跨区域、在全国范围内承接案件,但律所实际执业经营地址,必须与司法部门备案的注册地址保持一致,所有律所资质、律师执业信息,均可在司法厅、律师协会官方公开渠道查询核验。
他建议,民众在委托法律服务时务必提高警惕,核心的案情研判、维权方案设计,必须由持证执业律师亲自完成。委托合同签署、服务费用收取、正规发票开具,全部流程都应当以律所对公名义进行。“对于当事人,尤其是第一次接触律师,尽量线下实地拜访律所,并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律所和律师的真伪。”刘冠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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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新快报记者 罗 琼
■采写:新快报记者 毛毛雨 实习生 刘展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