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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5项做法入选“好房子”建设经验
日期:[2026-09-04]  版次:[A06]   版名:[时政]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王彤报道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好房子”建设经验做法(第二批)》,其中,广东省省级和广州市、珠海市共5项经验做法入选,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在完善标准体系方面,广州市编制“好房子”评价标准,探索以评价引领住房品质提升。印发《“好房子”评价标准(试行)》,围绕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四大核心维度,聚焦渗漏、开裂等房屋通病源头根治,智能家居+长效维保等关键方面构建评价体系,引导开发企业主动对标先进、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持续优化住宅产品设计与供给质量。各维度单独评价后汇总形成综合定级结果,将住宅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4个等级。基本级为强制达标线,星级评定需在四大维度满足相应等级要求。

在加强好材料推广应用方面,广东省加强建材质量抽检,有效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以住宅工程为重点,对钢筋、建筑用砂、预拌混凝土、电线电缆、建筑保温材料、防水材料和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检查检测,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建材、不按图施工、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保障建设品质方面,广东省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工程质量提升。广东省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和质量提升管理年行动,聚焦“好房子”建设及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治理,重点推进招标投标管理、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数字化建设、技术专家下基层服务等18项具体任务,进一步提升住房品质。

在提升运维服务水平方面,珠海市充分应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提供便捷多样服务。建立数字社区及数字家庭控制底座,加强人工智能、人脸识别、AI视频、智能感知、智能监测等前沿技术在新建住宅和小区配套设施中应用,聚焦回家、离家、睡眠、起床等36个生活场景提供智能产品和服务。

在加大政策推动力度方面,广州市将“好房子”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在新出让居住用地的用地条件中,要求新建项目符合广州市《“好房子”评价标准(试行)》基本级要求,引导项目前置考虑住房品质改善需求,切实推动提升住房设计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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