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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免征 证券期货行业监管费
日期:[2018-04-19]  版次:[A20]   版名:[财经]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许轩语报道 4月18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两部委发布就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发布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

据悉,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于1995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收费项目包括,证券市场监管费、期货市场监管费、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报名考试费等。其中,证券市场监管费又细分为证券交易监管费和机构监管费。

2012年7月,证监会发布降低收费标准通知,规定以股票、期货年交易额为基数收取的市场监管费收费标准降低50%;以证券投资基金年交易额和债券年交易额为基数收取的市场监管费全部减免;而对证券、基金和期货公司的机构监管费收费标准维持不变。具体为,向境内券商、基金、期货公司收取的机构监管费收费标准仍按照券商、基金每年按注册资本金0.5%收取,最高30万元;期货公司每年按注册资本金0.5%收取,最高5万元标准。

随着2018年1月1日起暂免征收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通知公布,证劵、期货机构的监管费用也得到暂免,也意味着国家的减负政策扩大,从针对证券、期货交易降低监管费,到机构监管费用暂免,有明显的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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