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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困难群众最高可获慈善资助6万元
日期:[2018-06-14]  版次:[A08]   版名:[时政]   字体:【

相关通知近日印发,符合条件者可向各区慈善会提出申请

新快报讯 记者吴晓娴 通讯员廖培金报道 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近日广州市慈善会印发了《关于印发<广州市慈善医疗救助和应急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下称“救助办法”),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均可通过向广州市各区慈善会提出申请,最高可获慈善救助金6万元。

救助办法规定,广州市户籍人员,正在广州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大中专学生,在广州市工作、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并在获得救助前2年已在广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来穗人员,经政府医疗救助后,仍困难的,可申请慈善医疗救助;在广州市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医疗或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经政府临时救助后,仍困难的,可以申请慈善应急救助。

记者了解到,新办法中最高救助金额标准提高了将近一倍,慈善医疗救助的最高救助金额标准从原来的3万元提升至6万元,慈善应急救助的最高救助金额标准从原来的2万元提升至3万元。

另外,市慈善会依托珠珠救助联盟及广益联募平台,困难群众不仅可以直接到就读、工作或居住的户籍所在地的区慈善会咨询及申请救助,还可以通过关注“广益联募”公众号,点击“善助(我要求助)”模块,在线申请慈善医疗救助和应急救助,由相应区慈善会通过“广益联募”认领救助对象,符合慈善救助条件的,将依照“办法”规定对困难群众进行救助。

救助办法鼓励多方社会力量加入到慈善救助的行列中,有困难个案的可进行推介。为此,市慈善会专门设立“慈善医疗救助项目”并在广益联募平台发布上线,所筹善款纳入慈善医疗救助资金池中,并按照“救助办法”的规定为困难群众提供紧急补助。

据了解,市慈善会从2010年开展慈善救助以来,已惠及困难群众4862人次,累计资助金额达3219万多元。市慈善会负责人表示,救助办法作为广州创建全国“慈善之城”的惠民举措之一,将有助缓解困难群众生活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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