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可查询是否审核通过,8月1日开罚,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下称“通告”),“开四停四”限行措施自昨日起正式实施,7月份为执法过渡期,8月份正式执法。
7月1日上午,广州交警向媒体通报“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实施首日情况。记者获悉,截至6月30日,广州交警共受理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类预约登记申请24000余宗;商务类申请110余宗。
■新快报记者 何生廷 孙毅 通讯员 交宣
7月31日可查询是否审核通过
为配合广州市实施中小客车总量调控工作,根据《通告》,需要长期频繁进入调控政策配套措施管控区域的政务、商务、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等3类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预约登记成功的车辆可不受“开四停四”措施管控。
预约登记申请时间从6月1日至6月30日,目前已结束申请。据《通告》内容,政务类、商务类车辆每次办理有效期均为一年(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值得注意的是,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类为一次性办理,此后不再受理,审核通过后的车辆有效期为2年(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广州相邻城市仅限于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惠州、东莞、中山、肇庆、清远等 9 个城市。车辆在 2018 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且登记地为上述 9 个城市。
据广州交警介绍,目前共受理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类预约登记申请24000余件,7月31日,已提交申请的企业和个人可自行通过申请平台查询是否审核通过。
天眼系统可循迹查处违法车辆
据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7月1日起,将依托全市电子警察拍摄系统对违反“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进行拍摄执法。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进入管控区域,电子警察设备会对该车辆每一次通行进行拍摄记录。对于在管控区域内违反“开四停四”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违法车辆相关行驶信息会被组合起来,通过车辆流水信息和相关图片形成违法信息记录,车辆违法情况一目了然。
“比如从番禺开车,经过芳村,进入海珠区管制区域,系统可以很清楚看到其行驶轨迹。”对于市民不知道如何执法,广州交警科技信息处陈警官举例介绍。通过天眼系统,车辆行驶路线一目了然。对于违反“开四停四”限行措施的车辆,将进行再次审核,审核确认的将违法信息发至车主。
因急诊就医、抢险、高考、奔丧等紧急特殊情况违反《通告》规定通行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可向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
“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配套电子警察执法系统于7月1日开启,第一个月为执法过渡期,8月1日开始处罚,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