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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假装治污”事件 广东五厅官被问责
日期:[2018-07-04]  版次:[A05]   版名:[时政]   字体:【

广东省纪委通报两起生态环保领域问责典型问题

新快报讯 记者黄琼 通讯员粤纪宣报道 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进驻广东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查处了一批生态环保领域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失责问题。

据统计,2018年6月5日至7月1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涉及失职失责党员干部342人。

清远

“假装治污”想蒙混过关

市委书记等5名厅官被问责

2018年6月11日,生态环境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相继报道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随机抽查清远市海仔大排坑的治理情况,现场发现水体发黑发臭,反映清远市黑臭水体治理存在“假装治污”、“表面治污”等情况。清远市黑臭水体整治中存在的弄虚作假问题,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经查,2017年上半年,清远市水务局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文”要求,在短时间内达到整治目标,在沿途截污、清淤疏浚等根本性措施未开展到位的情况下,采取水系连通的“应急处置”方式(调水稀释)让黑臭水体临时达标,并向省住建厅谎报“通过采取截污控源、三清保洁、水系连通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已经达到了水体洁净、不黑不臭整治效果”,请求省住建厅予以成效评估。同年8月,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赴清远进行黑臭水体整治现场检查后,作出“符合初见成效评估要求,可视为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的评价意见。

2018年6月底,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省政府同意,分别给予时任清远市市长郭锋(现任清远市委书记)、省住建厅副厅长刘玮批评教育处理,给予时任清远市委常委、副市长曾贤林(现任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诫勉处理,分别给予清远市副市长雷玉春和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处长郭建华、副处长卓云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清远市副市长徐建文因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其涉及在该市黑臭水体整治中失职失责问题将并案处理。

佛山三水

禁养区仍有养猪场

17人被查处2名区委领导被问责

2018年6月1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现场抽查发现:漫水河河口断面周边环境脏乱,垃圾随地堆放,没有建立两岸垃圾清理和河面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在漫水河沿岸禁养区内仍有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迳口猪场尚未关闭,距漫水河岸仅十几米处的禁养区内有一个存栏100头左右的养羊户。漫水河附近一家名为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新广湖陶瓷原料有限公司的企业,没有任何污染治理设施,原料随处堆放,厂区泥水横流,直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到来时才临时停产。

经查,南山镇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推进不力,对漫水河沿岸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清理整治不到位,在禁养区清退中搞变通,关停、搬迁规模畜禽养殖场不彻底。

2018年6月,佛山市、三水区两级纪委监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对三水区委副书记、区长胡学骏进行批评教育,给予三水区委常委黄昌建诫勉处理。事件中共有17人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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