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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街一村民谎称卖公寓骗外地男25万
日期:[2018-07-06]  版次:[G03]   版名:[新东莞·世相]   字体:【

东莞市厚街镇一村民李某谎称有农民公寓出售,并伪造房产证等证件,骗得一外地籍男子约25万元。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并责令李某向田先生退赔25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新快报记者 杨英杰 通讯员 黄彩华

2014年开始,时年59岁的厚街镇桥头村村民李某谎称有该村农民公寓出售,可以协助在东莞打拼谋生的外地籍田先生购买。李某通过其伪造的农民公寓某房间的房产证、交楼通知等材料,取得田先生的信任,并将其伪造的其本人的房产证押至对方处,让对方“放心”。李某先后以交房屋订金、停车费、装修费等借口,骗取田先生共约25万元。

2017年9月1日,田先生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日11时许,公安人员在厚街镇桥头村老人活动中心抓获李某。

法庭上,李某当庭认罪。李某称,他认识田先生的女儿和女婿,当初对方是出于朋友关系信任他。李某辩称自己一共实际只骗得17万元。所得款项,他都拿去赌博输掉了。当被讯问为何给田某写下的欠条金额为25万元时,李某则辩解称,他写这欠条的目的是拖延时间,但对方没有给他机会,就去报警了。至于他之前给田先生的农民公寓假房产证,是他在厚街华润商场外面找人花60元伪造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系列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认定李某的诈骗金额为25万元。根据现行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视其具体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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