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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管委就垃圾分类开展执法检查督导
日期:[2018-07-11]  版次:[A08]   版名:[时政]   字体:【
■城管执法人员检查垃圾分类情况。新快报记者 李佳文/摄

下月起未完成整改的强制分类单位将被顶格处罚

新快报讯 记者李佳文 通讯员成广伟报道 为贯彻落实7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广州市城管委昨日组织开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督导行动,共派出4个督导组对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等中心城区部分第一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单位和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小区进行检查督导。

在中山三院岭南医院的垃圾存放区,执法人员发现存在问题:蓝色的可回收垃圾车和绿色的厨余垃圾车里一包包垃圾存在混装的情况。一些装有厨余垃圾的袋子里,有不少水分,高温下散发着气味。另外,该医院也没有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台账,对于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的流向记录不清晰。执法人员开出两张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医院建立垃圾分类台账和完善垃圾分类投放。

据悉,城管部门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服务行业等领域推行生活垃圾强制精准分类。自7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不按规定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行为进行执法查处。其中,8月1日—11月30日,为全面执法阶段,将对列入第二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区域、2650家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7月份发现问题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于不配合执法、态度恶劣、不按期限和要求完成整改的单位,依照《条例》予以顶格处罚,并通报相应的上级或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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