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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超十年不还 同村三人被法院曝光
日期:[2018-09-07]  版次:[G06]   版名:[新东莞]   字体:【

新快报讯 通讯员 钟紫薇 魏晓婷报道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东莞市东坑镇某村却有三位村民向他人借钱超十年不还,被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予以公开曝光。

其中,被执行人卢浩华在2005年以做生意为由借款10.5万元,后非但没有按时偿还本息,还对出借人避而不见,哪怕告上法庭,他也是无动于衷。到如今13年过去了,出借人再向法院申请执行,约定的借款利息和延迟履行的利息已高达30多万元。因法院判决该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其妻朱婉玲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在扣划其享受的村福利分红35000多元后将其重点曝光。

无独有偶,和被执行人卢浩华来自同一条村的卢海棠,于2004年因建房和经商需要向同村人借款7万元,承诺次年还清。到期后出借人一再追讨亦无果,去年再向法院申请执行。鉴于被执行人卢海棠借款14年分文未还且不主动履 行义务,法院也在扣划完其13000多元村福利分红后将其列入曝光榜。

日前,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发布了“决胜2018”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的第五批失信曝光名单,包括以上三人在内的10名被执行人均系借钱不还,其中欠款最多的达150万元。法院已将其全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若限期内仍拒不履行,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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